索引号 | 640522017/2021-00069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1-05-27 09:5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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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
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和《中卫市2021年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及资格审查情况,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21年6月6日(星期日)
二、面试地点
海原县第三小学
三、面试方式
面试时间为15分钟;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掌握水平和综合素质。
四、体检、考察人员确定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当面试成绩并列时,当场组织成绩并列人员再次面试,按照再次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五、相关要求
1.面试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必须于当天中午1∶00之前到达面试考点签到点名,2∶00整未到的考生视为放弃。
2.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身份证遗失、更换中或已失效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和面试通知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3.考试当天,面试人员进入面试地点时应携带手机、出示个人防疫“健康码”、“行程码”,“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37.3℃)的面试人员,方可参加面试。
4.面试人员应自备医用口罩,进入公共场所要佩戴口罩,且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1米以上),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进入侯考室就座后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消毒。
5.“行程码”显示,考试前14天内有安徽省合肥市、六安市、辽宁省沈阳市、营口市旅居史的考生,须填写《健康行程承诺书》。其中,来自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六安市金安区、裕安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营口市鲅鱼圈区、营口市盖州市的考生,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以采样日期为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果报告上无采样日期,则须具备5天内(以报告出具日期为准)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体温检测正常,进入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无法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考试。来自安徽省、辽宁省等其它低风险地区的考生,经体温检测正常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正常参加考试。
6.面试人员未携带手机,且不能出示“两码”的,不能参加面试。
7.此公告发布之日起,国内其他地区新增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参加考试的,按照以上要求执行。
联系电话:0955-4011806
8.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将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附件:面试人员名单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