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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海原县新冠肺炎疫情三级医疗机构包保督导培训医院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40522017/2021-00004 文号 海卫健发〔2021〕15号 生成日期 2021-02-07 16:35: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宁南医院,县城各医疗机构,各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民营医疗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69号)《关于保障群众基本就医需求并做好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21号)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三级医疗机构包保督查县(区)院感防控工作的通知卫卫发〔2021〕4号)等要求,充分发挥我县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医疗机构技术、管理龙头作用,建立由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一对一包保督导培训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防控工作管理机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包保督导培训辖区村卫生室(诊所),促进各项医院感染防控措施有效落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包保单位

(一)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宁南医院海原县人民医院、海原县中医院。

(二)被包保医疗机构。海原县辖区内的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民营医疗机构)。

二、包保区域划分

(一)自治区人民医院宁南医院。包保督导培训本院感染防控工作及海原县人民医院、海原县中医医院、海原县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中心、海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集中隔离场所院感防控工作。

(二)海原县人民医院。包保督导培训李旺镇中心卫生院、海城镇卫生院、关桥乡卫生院、罗山卫生院、高崖乡卫生院、七营镇卫生院、甘城乡卫生院、三河镇卫生院、九彩乡卫生院、李俊乡卫生院、南苑社区卫生服务站、东城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院感防控工作

(三)海原县中医医院。包保督导培训红羊乡中心卫生院、西安镇卫生院、树台乡卫生院、关庄乡卫生院、杨明卫生院、史店乡卫生院、贾塘乡卫生院、曹洼乡卫生院、郑旗乡卫生院、黎明社区卫生服务站、西湖社区卫生服务站、幸福社区卫生服务站院感防控工作

(四)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负责本辖区内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院感防控工作的包保督导培训

三、包保督查工作职责

自治区人民医院宁南医院海原县人民医院海原县中医医院负责组建院感防控督导培训专家队伍,与县疾病控制中心、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员县医院感染质量控制中心成员共同组成包保督导培训组,乡镇卫生院院长、院感专(兼)职人员和卫生监督协管员组成督导组,履行以下包保督查职责:

(一)对入院人员规范管理情况。督查医疗机构的人员、车辆和物资“入口关”管控情况,是否做到在满足正常通行需求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医疗机构入口开放数量;是否做到对进入医疗机构的所有人员测量体温、正确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注意咳嗽礼仪和手卫生;对需要查验健康码的医疗机构,是否做到加强入口处的规范管理,避免人群聚集,缩短患者及陪同人员等候时间;对于老年人等不适用、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群体,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是否在入口处增设无健康码绿色通道,配备人员帮助查询健康码;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患者,医患双方是否做好隔离防护等措施,是否做到不得拒收中高风险地区患者;医疗机构是否落实食堂等重点场所以及维修、物流配送等外来人员和物品的管控村卫生室(个体诊所)是否张贴温馨提示,接诊患者是否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测温登记、发热患者接诊是否正确引导就近的预检分诊医疗机构就诊等

(二)预约诊疗和预检分诊情况。大力推行非急诊患者预约诊疗,实行预约挂号、预约检查和预约治疗,合理分配就诊时间,设置充足的等候区域等措施落实情况。对于老年人等不会网上预约的群体,可采取电话预约、窗口预约、亲友代办等措施落实情况。鼓励医疗机构在预约诊疗时,先开展网上预检分诊,减轻现场预检分诊压力等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在门急诊规范设置预检分诊点,是否安排有专业能力和经验的医务人员询问症状体征和流行病学史情况。门诊出诊医师要加强对患者有关新冠肺炎症状和流行病学史的问诊,落实首诊负责制等措施落实情况。对于发热患者和预检分诊中发现的不能排除患新冠肺炎等传染病的患者,是否做到安排专人按照指定路线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切实降低人群聚集风险情况。

(三)优化管理制度机制情况。查看院内感染防控“一把手”负责制工作机制是否建立有效运行医院感染“零容忍”要求落实情况预检分诊点、发热门诊、核酸采样点是否规范设置是否按照规范要求设置隔离病房,并能够按照总床位数的10%进行储备是否按要求对发热患者入院先安排缓冲病房观察,待核酸检测、化验报告出具结果后,分诊到其它科室(病房),未出具检测报告,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离开缓冲病房等;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等“应检尽检”人群核酸检测及定期对院内重点场所、环境等样本核酸抽检落实情况“一人一诊一室”和“入医院戴口罩”等制度落实情况医院内禁止设置快递、外卖存放点落实情况;医疗废弃物收集储存、转运,处置是否规范情况门诊患者及陪同人员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卫生落实情况住院患者在病情允许时应当佩戴口罩,外出检查、查房会诊时重点做好戴口罩、手卫生等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医疗机构应当在急诊抢救室、手术室、病区设置一定数量的隔离区域或过渡病室,用于收治暂无核酸检测结果的急诊患者或者隔离排查可疑的住院患者,并实行单间安置落实情况根据不同类别患者细化核酸检测要求和频次,住院患者、手术患者和血液透析治疗等患者的核酸检测,应当纳入术前讨论、会诊、查房等诊疗活动,并将检测结果等相关内容记入病历等措施落实情况。

(四)患者及其陪护探视管理情况。严格落实“一患一陪一证”探视陪护管理制度,新冠肺炎救治定点医疗机构是否做到原则上不探视、不陪护非定点医疗机构是否做到非必要不陪护、不探视特殊情况确需陪护的,陪护人员是否做到相对固定除外出检查等特殊情况,患者及陪护人员是否做到不得随意进出病区陪护人员应当做好健康状况和基本信息登记,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严格限制行进路线和活动范围等措施落实情况病区是否提供优质护理服务,改善并保障患者营养膳食护士是否增强主动服务和人文关怀意识,关注患者的不适和诉求,及时为患者提供帮助等措施落实情况。

(五)环境清洁消毒情况。医疗机构是否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要求,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管理,有条件的可进行空气消毒。是否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等的清洁消毒,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是否加强对诊疗环境(物体表面、地面等)的消毒管理,定期开展核酸抽检是否对重点部门高频率接触的物体表面要增加消毒和检测频次等措施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是否严格终末消毒处理

(六)持续开展全员感染防控培训情况。强化“人人都是感控实践者”的意识,落实全员感染防控培训制度,培训对象是否覆盖全体医务人员以及管理、安保、后勤(包括外包服务)和陪护人员,培训内容是否针对不同岗位特点设定,并组织培训及效果考核。抽查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及医务人员,查看通过持续培训,是否熟练掌握新冠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与技能,具备排查新冠肺炎的意识和能力,所有人员是否掌握标准预防要求、落实基础感染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七)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情况。医疗机构是否制定不同情形下的应急预案,例如在发热门诊、普通门急诊以及其他诊疗过程中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对发热患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及院内排查,对疑似或确诊患者进行院内隔离、转运和终末消毒等。是否细化每种情形、每个环节的流程措施,具体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开展桌面推演和现场演练,查找漏洞短板,持续优化应急预案,提高实战能力。

(八)建立感染防控巡查整改机制情况。医疗机构是否建立感染防控巡查整改制度,定期对各科室各部门进行指导巡查,查找梳理风险隐患,建立问题台账,销落实整改措施。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否每季度召开办公会,分管负责同志每月召开专题会,专门研究感染防控巡查整改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并将巡查结果纳入对科室及人员的评价考核。加强感控管理部门专职人员配备,各科室是否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感控工作,统一接受感控管理部门业务指导,定期自查整改。

(九)医疗废物处置情况。查看医疗机构内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定时专人收集、转运人员培训防护、医疗废物暂存处置、医疗废物收集转运票据管理、医疗废物定时移交处置以及发热门诊、隔离病房、核酸检测等重点岗位医疗废物特殊处置措施是否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新冠疫情防控医疗废物处置相关规定。

核酸检测样本采集培训情况。查看医疗机构是否针对《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版)》组织全员培训;查看医务人员核酸检测样本采集知识和技能掌握情况;核酸样本采集、运送是否规范情况;是否组建新冠肺炎流调队伍(至少1支不少于2人)满足本辖区聚集性疫情的流调任务,流调人员对防控流调知识和流程是否掌握;能否独立或在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完成流调报告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配齐专家队伍。自治区人民医院宁南医院海原县人民医院海原县中医医院、县疾病控制中心、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县医院感染质量控制中心、要高度重视包保督查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组织抽调院感、质控、护理等岗位业务能力强、个人素质高的同志承担包保督查任务,包保督查人员要相对固定,不得随意撤换。每个包保督查组由六人组成,其中:承担包保任务的医疗机构分管领导1人担任督查组组长、院感督查专家2名、卫生监督员2名,疾控中心核酸采样业务骨干1名。各包保督查负责单位于2021年2月7将包保督查人员名单报海原县卫生健康局医政管理与体制改革股

(二)积极配合,接受监督指导。各包保督查专家队伍代表卫生健康履行院感防控督查职责,各被督查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在不断自查整改的基础上,无条件支持配合督查组开展工作,正确看待督查反馈意见,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严禁阻止、抵触和拖延应付包保督查组开展工作。各被抽调包保督查人员的机构要大力支持配合包保督查专家队伍开展工作。

(三)主动履职,保障督查质量。各包保督查组要站在事关全疫情防控成败大局的高度,本着真心实意帮助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完善院内感染防控措施的态度,全面系统学习掌握专业技能和包保督查职责要求,不断积累完善包保督查方式方法,认真到位、公平公正履行督查职责,确保取得督查实效,谨防督查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

(四)实事求是,及时通报查处包保督查工作从2月7日正式启动,各包保督查组每月要对包保辖区医疗机构完成一轮次的督查,于每周五下午4时前上报本周督查情况简报、每月25日前将本月一轮次的督查情况总结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时上报县卫生健康局和卫生监督所,对工作中出现了突发、疑难、严重情况要及时反馈卫生计生监督和卫生健康。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改变包保督查计划的由卫生健康随时调整并通知各责任单位。

(五)综合运用,严肃问效问责。县卫生健康局将把包保督导培训反馈情况作为评定评价各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依据,对包保督查反馈问题多、屡教不改者采取约谈提醒、行政问责、党纪处罚等问效问责措施。县卫生计生监督机构要聚焦包保督查反馈问题,及时跟进监督惩处措施,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协同推进院感防控工作的高压态势,确保各项医院感染防控措施落地见效。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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