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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海原学生近视等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22017/2019-00293 文号 海卫健发〔2019〕352号 生成日期 2019-09-13 11:1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县直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各相关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教体局直属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9〕301号),以及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重点任务委内分工方案的通知》(宁卫办发〔2019〕14号)文件要求,现制定《2019年海原县学生近视等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方案》,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2019年海原县学生近视等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方案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海原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海原县学生近视等常见病和健康

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9〕301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推进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宁教体卫〔2019〕63号)和《“健康宁夏2030”发展规划》(宁党发〔2016〕52号),开展我县学生近视、肥胖等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采取针对性干预措施,引导儿童青少年形成自主健康行为意识,养成健康行为方式,降低儿童青少年常见病的发生及其对健康的危害,全面提高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水平,保障和促进儿童青少年健康。

二、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
  (一)常见病监测范围和监测学校选择。2019年5月县卫生健康局在教体局的配合下抽取监测学校,全县共抽取7所学校开展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调查学校和调查学生采取分层整群抽样的原则,兼顾城乡分布和寄宿制学校,确保了样本的代表性。监测5所学校(2所小学、2所初中、1所高中)和2所幼儿园;抽取监测学校分别为:海原一中、海原四中、关桥中学、海原三小、西安中心小学和海原第一幼儿园、海原第二幼儿园。并于2019年6月25日将抽样结果报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配合单位:县教体局)

(二)监测内容和方法

1.学校卫生工作基本情况调查。校卫生工作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卫生和教育部门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合作机制、辖区学校基本情况、学生主要健康问题和疾病防控情况等。中小学校开展学校卫生工作情况主要包括:年度工作计划、经费投入,医务室、保健室和校医配备、学生体检及健康管理工作、常见病及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体育运动和食品营养管理等。

2.学生近视等常见病监测。在幼儿园大班,小学、初中和高中所有年级,开展健康监测,科学监测学生常见病和生长发育情况,掌握学生近视、龋齿、肥胖、营养不良、脊柱弯曲异常等常见病及青春期发育情况,评估学生群体健康及生长发育水平。以整班为单位开展调查,每所幼儿园至少抽取80名5岁半至6岁半儿童,小学、初中和高中每个年级至少80名学生,即每所小学至少抽取480名学生,每所初中、高中和大学至少抽取240名学生。不足部分由附近同等类型幼儿园和学校补充。

3.学生近视等健康影响因素监测。每所学校分别在3个年级(小学四至六年级,初中七至九年级、高中一至三年级)至少抽取240名学生开展问卷调查,每个年级至少80名学生,以整班为单位开展调查。

(1)学生近视相关影响因素专项调查:针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高发状况,调查中小学生校内用眼情况,包括教室灯光使用、课桌椅调试频次、眼保健操频次、课间休息习惯等;校外用眼情况,包括完成作业和课外补习的时长等;学生的读写姿势,近距离用眼习惯,视屏行为及时间,户外活动时间以及学生视力检查及矫正情况等,全面了解学生用眼环境和用眼习惯,为进一步提出有效干预措施提供依据。  

(2)行为影响因素监测: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常见病发病情况和健康影响因素特点,监测学生因病缺课和休学情况,饮食和体力活动相关行为,欺凌、溺水等伤害相关行为,用耳行为,吸烟、饮酒等物质滥用行为,网络成瘾和心理健康等,综合评估学生身心健康状况。

4.学校教学生活环境卫生监测。对参加学生常见病监测的学校进行饮水、食堂、厕所、宿舍等环境卫生状况实地调查,了解环境卫生设施的配备情况和各项学校卫生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每所学校选择6间监测班级教室,对教室人均面积、课桌椅、黑板、采光、照明及噪声等方面开展现场测量,评估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状况,对未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限期整改。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配合单位:县教体局)

三、近视和肥胖等学生常见病干预

(一)干预对象和范围。干预范围为2019年开展学生常见病及健康影响因素监测的县城及乡镇学校,针对学生近视、肥胖和脊柱弯曲异常等重点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问题,在学生、学校和家庭中开展干预活动。

(二)干预内容和方法。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面向学生、家长、教师及社会全体人群,开展以“灵动儿童,阳光少年健康行动”为主题,以近视、肥胖、脊柱弯曲异常等学生常见病防控为重点的干预活动,引导学生形成自主自律的健康生活方式。六项重点行动包括:专家进校园行动、学校卫生标准普及行动、中小学生健康月活动、学校教学生活环境改善行动、健康父母行动和重点人群关爱行动。

1.专家进校园行动

1)对象:学校管理人员、校医/保健老师、体育教师、健康教育人员、后勤餐饮人员和学生。

2)主要内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健康教育核心知识”、中小学健康教育规范(GB/T 18206-2011)、普通高等学校健康教育规范(GB/T 34858-2017)等标准为依据,对学校工作人员开展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学校相关人员学校卫生业务能力。对学生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健康素养,主要包括:学生常见病防治、健康教育(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疾病预防、安全应急与避险、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性与生殖健康等)、学生健康影响高危行为精准干预(有针对性地开展饮食和运动,故意和非故意伤害,物质滥用和精神成瘾行为,心理问题等方面知识和技能培训)

3)行动方式:“世界无烟日”(5月31日)、“全国爱眼日”(6月6日)、“全国爱牙日”(9月20日)、“世界精神卫生日”(10月10日)等宣传日为契机,教育部门要组织学校开展专家讲座和培训活动,县卫健局要组织学生常见病防控专家组到学校开展技术指导、健康教育和技能宣讲。开展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的学校每年活动不少于2次,其他学校每年活动不少于1次。

2.学校卫生标准普及行动

1)对象:教育部门和学校管理人员、教师、校医、后勤管理采买人员、食堂从业人员。

2)主要内容:学校卫生综合评价标准(GB/T 18205-2012)、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及技术要求(GB/T 3976-2014)、中小学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T 7793-2010)、健康促进学校规范(WS/T 495-2016)、中小学生一日学习时间卫生要求(GB/T 17223-2012)、学生餐营养指南(WS/T 554-2017)、中小学生体育锻炼运动负荷卫生标准(WS/T 101-1998)、学生使用电脑卫生要求(GB/T 28930-2012)等。

3)行动方式:县卫健局组织人员要到学校开展卫生标准的宣贯活动,指导学校落实指导学校落实相关学校卫生标准。县教体局要组织学校开展专家讲座和培训等活动。开展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的学校每年活动不少于2次,其他学校每年活动不少于1次。

3.中小学生健康月活动

1)对象:中小学生。

2)主要内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健康教育核心知识”、中小学健康教育规范(GB/T 18206-2011)等学生健康教育核心知识。

3)行动方式:县教体局要确定每年6月份和9月份为学校健康宣传月,在学校举办健康知识竞赛、讲座、主题班会,张贴宣传画、制作宣传展板、因地制宜地开展多种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使儿童青少年掌握科学用眼、合理作息、足量运动、良好姿势、均衡膳食等知识和技能,培养学生自主自律的健康意识和行为。县卫健局要以学生近视等常见病防控作为重点,指导学校持续开展面向学生的健康教育系列活动。

4.学校教学生活环境改善行动

1)对象:中小学校。

2)主要内容:调查、监测、评价学校饮水、食堂、厕所、宿舍,以及教室人均面积、课桌椅、黑板、照明、噪声等环境卫生状况,落实学校卫生各项制度。

3)行动方式:县卫健局组织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调查、监测、评价工作,形成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监测评估报告,提出整改建议并追踪整改情况。每年县卫健局要向县教体局通报监测评估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向每所监测学校出具1份评估报告,并对所有监测学校整改情况的追踪,追踪随访率达100%;县教体局要督促学校整改。 

5.健康父母行动

1)对象:学生家长。

2)主要内容: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健康教育核心知识”、中小学健康教育规范(GB/T 18206-2011)等学生常见病及健康教育核心知识宣教。对学生近视、脊柱弯曲异常、龋齿、身高、体重等监测结果要及时告知家长。

3)行动方式:县教体局和县卫健局要每月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微信、自媒体平台、移动终端等媒体平台进行大众健康宣教。县教体局要组织学校通过家长课堂、主题家长会等形式进行面对面宣教,发送健康教育材料(“给家长的一份信”),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引导家长和孩子增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用眼习惯,科学安排膳食,保障充足睡眠时间。县卫健局通过学生常见病监测结果家长告知单,让家长及时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及问题,提醒家长及时带孩子到正规医疗机构诊治,控制和延缓疾病的发生发展。每所学校每学期发放健康教育材料(“给家长的一份信”)不少于1次,每学期举办家长课堂或主题家长会不少于1次。  

6.重点人群关爱行动

1)对象:根据监测结果确定的重点地区、重点学校和重点人群。

2)主要内容:建立“学生-家庭-学校-医疗”四位一体的防治模式,对重点地区、重点学校和重点人群实施有针对性的常见病健康管理和重点影响因素分级管理,制定干预方案并开展以学生近视等常见病防控作为重点的干预活动。

3)行动方式:县卫健局要在分析学生近视等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结果基础上,确定重点地区、学校和人群,建立健康管理制度和分级管理,开展针对性干预措施。县卫健局每年制定本县学生近视等常见病防控干预方案,并指导学校每年按照干预方案开展活动不少于3次,形成干预效果评价报告1份。实施个性化、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家长接到告知书后1个月内,应带孩子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1次复查和诊治,并反馈给学校,做到早发现、早关注、早预防、早治疗。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配合单位:县教体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儿童青少年健康是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做好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及干预是保障儿童青少年健康的重要措施,要始终把促进儿童青少年健康摆在首要位置。为此特成立海原县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领导小组

 长:屈文彬  县卫健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马得福  县教体局副局长

        田进生  县卫健局副局长  

 员:黄录宁  县人民医院院长

        马尚钰  县中医院院长

        张志春  县疾控中心主任

牛生权  县教体局体卫艺股股长

   县卫健局妇幼与健康促进股主任

        李进刚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以及各监测点学校校长

职责:建立完善综合防控学生常见病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做到组织保障到位、落实措施到位、督促指导到位,保证监测和干预工作顺利实施。
  (二)协调配合,保障经费。2019年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学校调查任务重、工作要求高。县教体局与县卫健局加强工作对接,积极主动沟通协调;今年自治区卫健委投入专项经费19.5万元,用于人员培训、现场监测评估、健康教育和干预等工作经费;确保监测和干预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三)健全机构,提升能力。为顺利开展县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按照工作进度认真开展工作,成立以下工作小组,确保按时完成工作量。

1、业务培训、技术指导组(培训时间:2019年9月23日)

 长:张志春  县疾控中心主任

副组长:李进刚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牛生权  县教体局体卫艺股股长

   县卫健局妇幼与健康促进股股长

 员:金玉发  马保荣  夏长青   

 责:负责开展技术指导,进行业务培训,解决工作中的疑难技术问题,并对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及干预整个过程进行质量控制,按照工作进度上报结果。

2、现场工作组(开展时间:2019年9月27日—10月30日) 

1)现场协调指挥组:

 长:李进刚

 :牛生权、苏 霞、金玉发、各监测点学校校长

职责:负责现场开展工作组织保障到位、落实措施到位、督促指导到位,确保监测质量和干预的有效实施,组织学生,协调现场开展工作的场所

2)体质检查组

 长:金玉发

 员:何小琴、杨有祥、冯彦清、杨文宝、马刚、徐爱华

海城镇卫生院、西安镇卫生院、关桥卫生院、南苑社区卫生服务站、黎明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合相关工作。

职责:负责视力及健康状况调查,填写学生体检表及检测数据(表2)。

3)问卷调查组

 长:马宏武

 员:金学芬

职责:负责开展学生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调查(表3)、学生视力不良及影响因素专项调查(表4)工作,做到表2、3、4的ID码完全一致。

4)质控组

 长:夏长青

 员:王小荣

职责:负责收集检查检测卡片;核实受检者的编码是否一致,填写字迹是否清楚,是否按规定标准进行。每天按5%比例抽取复测对象,作好质量控制记录。质量控制记录要归档,针对发现问题,提出检测意见,供检测人员和领导参考。

5)学校教学生活环境卫生监测组

 长:金玉发

 员:夏长青

职责:负责开展调查学校卫生工作基本情况(表1-2)和学校环境健康影响因素监测(表5)。

6)数据双录入、整理和分析组

由于县疾控中心人员少,数据双录入与数据分析工作外聘。

7)学生常见病健康教育干预组

 :周安雄

 :金玉发、夏长青、王小荣

职责:负责对监测学校学生开展3次以上宣教活动。包括专家进校园行动、健康父母行动、重点人群关爱行动。

8)评估组

 长:田进生

副组长:马得福、张志春

 员:牛生权、苏  霞、李进刚、金玉发、夏长青

职责:按照海原县学生近视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干预及效果自评考核表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学生近视和常见病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强考评,督促落实。要建立技术指导、检查、考核、评估及追责问责制度,切实落实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干预及效果评估考核,确保监测和干预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全面提升儿童青少年健康水平。县卫健局和县教体局组织对全县监测点和干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和评估,主要包括组织管理、现场工作质量和干预工作开展等方面。

(五)报送数据,提交报告。县卫健局要加强质量控制,规范学生常见病监测数据采集、管理、应用,确保监测质量。科学选择监测地区,设置监测学校,确定监测对象,使用符合要求的检测仪器和设备,加强人员培训和考核。县卫健局要对入校专业机构进行审核,与县教体局共同组织开展学生常见病监测,加强现场质量控制,并选取5%的学生进行现场复核。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监测数据的审核及汇总,于2019年11月20日前统一将监测数据报送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3月1日前,县卫健局要将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和干预工作报告报送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同时将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和干预技术报告报送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五、后勤保障

体检设备、监测设备及车辆由县疾控中心提供保障。

附表:海原县学生近视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干预及效果自评考核表

附表

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干预及效果自评考核表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及方法

得分

组织管理(30分)

1.县卫健局与县教体局是否联合下发干预实施方案(6分)

联合下发实施方案得6分,未联合下发得3分,未下发不得分。核实相关文件。


2.是否以学校为单位制定干预工作计划(6分)

辖区内所有干预学校均制定干预工作计划得6分,部分学校未制定计划按比例减分,所有学校未制定计划不得分。核实相关文件。


3.县卫健局与教体局是否联合召开启动会(6分)

启动会联合召开得6分,单方面召开得3分,未召开不得分。核实会议通知、现场照片、签到册等相关材料。


4.干预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6分)

干预人员经过培训和考核得6分,培训但未考核得3分,未经过培训及考核不得分。核实培训计划、参加人员名单及考核结果等。


5.讲座、宣传材料准备(6分)

提交组织材料并经过审核得6分,提前组织材料但未经过审核3分,无材料不得分。核实讲座和宣传材料、材料的审核要求及审核记录。


干预现场(70分)

1. 专家进校园行动

2. (10分)

每年所有干预学校均开展2次及以上得10分,部分学校开展次数在2次以下按比例减分,所有学校未开展不得分。核实现场照片、讲座材料等。


2.学校卫生标准普及行动(10分)

每年所有干预学校均开展2次及以上得10分,部分学校开展次数在2次以下按比例减分,所有学校未开展不得分。核实现场照片、讲座材料等。


3.中小学生健康月活动(15分)

每学期所有干预学校均开展1次得15分,部分学校未开展按比例减分,所有学校未开展不得分。核实活动月计划、现场照片、活动总结等。


4.学校教学生活环境改善行动(10分)

每年向所有干预学校出具1份评估报告,得8分,未向所有学校出具报告按比例减分,未出具报告不得分;

整改情况随访率达100%,得2分,其他不得分。核实评估报告、随访记录。


5. 健康父母行动

6. (10分)

(1)监测学校每月媒体宣传、每学期发放健康教育材料、每学期家长课堂或主题家长会开展1次及以上得8分,部分学校部分工作未开展按比例减分,所有学校所有工作未开展不得分;

(2)学生近视、脊柱弯曲异常、龋齿、身高、体重等监测结果及时告知家长,每所学校家长告知单签收率95%以上得2分,低于95%不得分。

核实媒体信息发放记录、宣传材料发放记录、家长会记录、家长告知单签收条等。


6.重点人群关爱行动(15分)

(1)制定本县重点人群干预方案的3分,未完成方案不得分;

(2)所有监测学校每年按照干预活动方案开展活动3次及以上得8分,部分监测学校未开展活动按比例减分,未开展相关工作不得分;

(3)开展重点人群干预效果评估得4分,未开展重点人群干预效果评估不得分。

核实方案、报告、随访记录及现场工作相关材料。


加分项

(20分)

1.开展干预评估(10分)

对所有干预学校开展评估并完成评估报告得10分,开展部分学校的评估按比例加分,未开展评估的不得分。

核实干预评估相关的调查表、调查问卷、评估报告、现场照片等。


2. 表中未列出工作的开展情况(10分)

 

 

(简述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工作量、工作难度、干预效果进行评分)

 


总分



注:1.本表用于县卫健局和县教体局对本县干预工作自评,及国家、省级、地市级现场评估;

2.本考核表设计总分为120分(含20分加分项),考核得分≥9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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