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17/2019-00277 | 文号 | 海卫健发〔2019〕364号 | 生成日期 | 2019-09-12 16: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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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
县城各医疗卫生单位,各乡镇教委,县直各中学校,各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依据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教育部下发的《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国卫办疾控发〔2017〕2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落实好《宁夏学校结核病健康筛查工作规范》,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高一、初一入校新生结核病健康筛查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了《海原县学校结核病筛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全面贯彻实施。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海原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原县学校结核病筛查实施方案
一、背景
结核病已经成为当前全球的公共卫生问题,全球每年新发结核病人约800-1000万,每年约有300万人死于结核病,结核病是全世界成为死亡的主要疾病之一,中国是全球22个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之一,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居世界第二位,结核杆菌感染率为约44.5%,约5.5亿人已感染结核杆菌。结核病死亡人数为各种其他传染病和寄生虫病死亡总和的2倍。
2013年1月9日经原卫生部部务会审议通过,现已公布的新版《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中明确提出对学生、教师、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进行结核病筛查是预防结核病的重点手段。结核病具有病程长、传染性强等特点,而学校又是人群密集的场所,容易造成结核病在校园流行与暴发,将影响在校学生正常学习与生活。为有效地控制学校结核病重大疫情的发生,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保证学校结核病健康筛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筛查目的
1、及时发现活动性肺结核病人。
2、对新发现病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治疗,及时控制传播途径,以减少结核病危害,避免本区域发生结核病疫情。
三、职责分工
(一)县卫健局、教体局
负责筛查工作经费落实、组织协调、联络工作。
(二)县疾控中心
1、负责筛查工作的具体实施;
2、负责筛查人员告知书、筛查表、筛查试纸的准备工作;
3、做好医疗废物处理,确保生物安全;
4、负责收集分析数据,撰写报告。
(三)县人民医院
1、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的完成对学校结核病健康筛查工作。及时向县疾控中心及学校反馈筛查结果,对学校结核病健康筛查工作进行汇总分析,撰写工作报告;
2、负责结核病感染者拍片、查痰、诊断工作;
3、对发现的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给予抗结核药物治疗;
4、对结核病高风险感染者进行预防性治疗并定期随访。
(四)各相关学校
1、学校作为学校结核病健康筛查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应落实好学校传染病联防联控各项措施;
2、配合县疾控中心和县人民医院做好学校结核病入校新生的健康筛查工作,同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3、协助县人民医院完成对PPD强阳性学生进行预防性干预,学校对不接受预防性干预造成不良后果的学生进行处罚;
4、负责提供筛查场所并做好消毒,保障筛查顺利开展;
5、负责筛查现场组织、登记及管理工作。
四、筛查对象
全县高一和初一入学新生。
五、工作流程
1、用结核菌素皮肤试验对筛查人群进行初筛;
2、对结核菌素皮肤试验检测阳性者,进行进一步临床诊断(胸片和痰涂片);
3、对确诊的活动性肺结核学生进行痰培养和抗结核药物敏感性试验,同时按照《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要求进行治疗管理;
4、对结核菌素皮肤试验检测阳性但排除活动性结核病者(结核病高风险感染者),进行预防性治疗并定期随访。
六、工作进度安排
结核病筛查、健康体检初步定于于10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备注:各学校请注意务必提前做好结核病筛查的相关学生登记、组织及场所消毒工作。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明确工作职责,高质量的完成筛查工作,成立海原县学校学生结核病筛查工作领导小组、技术指导组、现场工作组,承担筛查相应的各项任务。
(一)筛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屈文彬 县卫健局局长
副组长:马得福 县教体局副局长
田兴贵 县卫健局副局长
成 员:黄录宁 县人民医院院长
张志春 县疾控中心主任
李进刚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刘 鹏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牛生权 县教体局体卫艺股股长
王红力 县卫健局疾病防控与基层卫生股股长
各相关学校负责人
职责:负责筛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间的协调,资金筹措等事宜。
(二)技术指导组
组 长:李进刚
副组长:金玉发
成 员:夏长青 马保荣 马忠梅
职责:负责开展技术指导,进行业务培训,解决工作中的疑难技术问题,并对筛查整个过程进行质量控制以及72小时后记录筛查结果。
(三)现场工作组
组 长:牛生权
副组长:刘 鹏
成 员:谢文明 田 卉 薛向阳 刘晓萍
何小琴 马海红 李进霞
职责:负责规范结核菌素皮肤试验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工作质量。
(四)诊断工作组
组 长:黄录宁
副组长:祁有勇
成 员:郭 琦 马玉山 徐天鹏 田兴峰 夏志存
职责:负责在开展此项工作时,需与疾控中心、学校进行积极沟通协调,安排学生体检及复查时间,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所有拍摄的胸片,必须有三名以上结核病防治方面专家进行集体阅片,并结合病史及相关检查结果方可确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