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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海原县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整改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22017/2019-00207 文号 海卫健发〔2019〕294号 生成日期 2019-07-12 18:25: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印发《海原县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项目绩效考核整改方案》的通知

县城各医疗卫单位,各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

为严格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规范各项工作流程,查找工作不足,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8年度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的通报》(宁卫发〔2019102号)文件要求,经县卫健局会议研究决定,对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整改,现将《海原县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抓好落实。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海原县财政局     

20197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原县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绩效考核整改方案

为严格落实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规范各项工作流程,查找工作中不足,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8年度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的通报》(宁卫发〔2019102号)文件要求,经县卫局会议研究决定,对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整改,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改目标

通过集中整改,促使各医疗卫机构立即纠改问题,弥补工作差距,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任务,不断提高工作质量,推动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任务的落实,努力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规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整改内容及时限

     (一)项目综合管理方面

1.项目综合管理方面主要存在绩效奖惩力度不够,绩效评价奖励性资金比例未达到10%,不能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的引导和激励作用。

整改措施:县卫健局、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海原县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强化项目指导机构在绩效考核工作中的责任和作用,严格落实绩效考核制度,进一步细化项目补助资金分配标准,将补助资金与工作质量、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相挂钩,加大奖罚力度,用于绩效考核分配资金应不低于本单位年度项目补助资金总量的10%,县卫健局、财政局从总资金中提取10%(约280万)用于奖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优秀的机构,充分体现绩效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

整改时限:2019年8月31日

责任单位:卫健局、县财政局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缺乏针对性,只重视项目内容宣传,不注重项目政策宣传,导致群众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策和项目内容知晓率低,群众获得感不强。

整改措施:紧紧围绕国家免费提供14类54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宣传面。通过印刷宣传册、宣传栏、各类媒体等方式,组织相关人员深入社区、家庭、机关、学校、寺庙广泛宣传,做到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醒目的宣传标语,每个家庭有一本宣传册,每个社区都有固定的宣传栏,让每个机关干部、儿童家长、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贫困建档立卡户等重点人群,人人了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和免费服务政策,切实扩大项目的影响力,提升居民的知晓率和获得感。

整改时限:2019年8月31日

责任单位:县中医医院、县疾控中心、县妇计中心、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基层各医疗卫生单位

3.对历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落实不全面。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措施:继续开展整改“回头看”工作,梳理考核发现的且目前还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认真查找问题存在的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县卫将成立导检查领导小组(附件1对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对于不能认真履行职责、整改工作不力和屡教不改致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滑坡严重或重大失误的单位,要对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或免职,对相关责任人责成用人单位调离本岗位或由卫局调离本工作单位,同时参照基层医疗卫机构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经费补助成本测算参考标准扣回相应的补助资金,奖励考核排名靠前的基层医疗卫机构问题严重的报请县纪检部门介入调查。

整改时限:2019年8月31日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基层各医疗卫生单位

(二)项目实施方面

4.项目管理数量指标有待提高。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及糖尿病任务完成率未达到指标要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患病率未达标。

整改措施:基层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与县级医院的沟通与协调,定期导出确诊为慢性病患者的基本信息,逐个核对,及时将未纳入管理者及时纳入。将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核心工作,提高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的考核分值及签约服务费用补助标准,充分体现多劳多得,调动工作积极性,加大主动搜索、主动管理工作力度,进一步提各类目标人群筛查率、管理率。

整改时限:2019年9月20日

责任单位:基层各医疗卫生单位

5.项目执行质量还需提升。

1)0-6岁儿童、孕产妇健康管理电子档案录入率较低,个别儿童健康体检检查不全,如头围未测量;个别产妇电子档案记录产后访视,但实际未访视;部分产妇和儿童家长联系电话未及时更新。

整改措施:按照项目服务规范要求,全面落实0-6 岁儿童、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措施,严格完善儿童、孕产妇电子健康档案,0-6岁儿童健康管理和孕产妇健康管理电子健康档案录入率达到100%;加强孕产妇随访管理工作。

整改时限:2019年9月20日

责任单位:县妇计中心、基层各医疗卫生单位

2)个别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患者电子档案记录的随访内容(吸烟、饮酒、服药情况、足背动脉触诊等)随访时间或面访次数、体检情况与真实情况不符。

整改措施: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扶贫等工作,加强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每年至少提供四次面对面随访,对随访表和体检表中的所有项目都要按照规范要求去做,并如实记录结果。体检结果形成评价报告及时向患者做书面反馈。

整改时限:2019年9月20日

责任单位:基层各医疗卫生单位

(3)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体检率低,个别老年人电子档案记录的体检项目与真实情况不符。重点人群异常检查结果未进行健康评价或健康评价不规范;危险因素控制填写不全等。体检结果有异常仅进行了口头通知。

整改措施:结合普惠性健康体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工作,严格落实65岁以上老年人、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每年一次的健康检查,确保辖区内符合条件人群应检尽检,并完善体检档案,摸清底数。对体检结果有异常的人群要进行健康指导,并告知患者及时治疗或转诊,建议定期复查。健康评价按照体检异常值、现患疾病、慢病危险因素三个方面进行评价。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健康指导,老年人建议接种肺炎链球菌、流感疫苗。

整改时限:2019年10月31日

责任单位:基层各医疗卫生单位

4)疫苗相关信息填写不完善,出入库记录不符,存在帐苗不符现象;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及时为辖区内适龄人群建立预防接种证、卡等预防接种档案,保持卡、证信息一致,正确填写疫苗生产企业的全称、编号、登记日期,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每半年对辖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卡进行1次核查和整理。并及时更新信息。

整改时限:2019831

责任单位:疾控中心、基层各医疗卫生单位

重点整改单位:黎明社区卫生服务站、高崖乡卫生院、树台乡卫生院

5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宣传不到位,居民对签约内容知之甚少,个别单位专干未通过微信及手机APP等平台与居民实时互联互动的健康指导,未体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效性。

整改措施:利用各种卫生宣传日,特别是5.19世界家庭医生日,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关政策和内容贯穿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全过程,既要提供好履约服务,又要不厌其烦的向服务对象解说签约服务的目的意义,提高签约群众的知晓率和获得感。加强签约服务信息化平台的应用,适时有针对性的向签约居民推送10种贫困地区主要慢性病健康教育处方。为长期服药的签约居民开具4-8周的长期处方,对于患有多种慢性病的患者,家庭医生要统筹考虑患者的健康情况,力争在一次门诊服务中满足患者诊疗需求,提升服务效率。

整改时限:2019年10月31日

责任单位:基层各医疗卫生单位

(三)项目资金管理方面

6.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我县2017年就已经开始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向海原县财政局核实的情况下就认定我县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与实际不符。我县留存的会计师事务所检查底稿上显示的是不扣分。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与实际情况不符。

7.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支出进度缓慢。本次评价的树台乡卫生院和海原县黎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支付率分别是87.34%和79.26%,支出进度均小于90.00%。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宁夏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宁财(社)发〔2016〕588 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快项目支出进度有关要求,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严格使用补助资金,加强项目经费监督管理,加快支出进度。年度资金拨付到位不小于90%,严格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基层各医疗卫计机构会计集中核算。

整改时限:2019年8月31日

重点整改单位:黎明社区卫生服务站

8.村卫生室补助未足额支付。海原县高崖乡卫生院发放村医劳务费时(2018年7月5号凭证,直接已扣除4名村医以前年度欠款34671.91元后的余额支付,村卫生室补助未足额支付。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宁夏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

办法》(宁财(社)发〔2016〕588 号)要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不能挤占挪用村级补助资金。3家机构要按要求补足发放村卫生室补助。

整改时限:2019年10月31日

责任单位:基层各医疗卫生机构    

重点整改单位:高崖乡卫生院

9.资金使用不合规。海原县卫生健康局挪用项目补助资金16.25万元用于支付培训费,且未附培训文件、人员签到册等基本资料,报账资料不全。

我县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经费16.25万元用于支付培训费,并没有挪用项目资金,此问题与实际情况不符。培训文件、人员签到册等基本资料详见附件。

10.财务管理不规范。海原县树台乡卫生院用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支付宣传品7.61万元,仅附有出库单。

整改措施:树台乡卫生院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采购公共卫生健康教育物资,实行验收入库,然后公共卫生科室据实领用,发放花名底册由公共卫生科室登记发放保管,因底册张数太多财务未订入凭证,所以给人造成好像只凭一张领用单出库。树台卫生院不存在管理不规范。

11.避孕药具质量管理不到位,库房建设不达标、配套设施不完善、培训宣传工作不到位及工作档案资料不全等问题。

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避孕药具发放机制,不断提高服务的覆盖面和可及性,发挥财政经费最大效益完善设施、设备加强育龄群众、流动人口药具发放工作,通过各种宣传日、设点、上门服务、查证机会等方式,免费向育龄群众、流动人口发放药具,宣传避孕节育的方法,送避孕药具到手,方便群众。并推广普及自助发放模式,提高服务便捷性。

整改时限:20191031

责任单位:县妇计中心、基层各医疗卫机构

12.健康素养项目实施。一是部分单位对健康素养项目重视不够,存在消极应付思想,影响了项目的进度和效果。二是健康教育能力不足,人员编制少,人员匮乏,能力不足。三是控烟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个别单位无禁烟标识或标识不规范,大部分医疗机构戒烟门诊戒烟干预服务工作不到位。

整改措施: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目标责任,责任到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严格按照项目任务和考核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监督管理。对健康促进医院、戒烟门诊等专项工作,将加大督导力度。对历年创建的健康促进医院开展“回头看”,推进医疗机构深化健康促进各项工作,对不达标的医院进行“摘牌”。

加强健康教育机构建设和人才引进力度。举办专题培训班,对全县健康教育相关人员进行健康教育理念、业务培训,提高健康教育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开发健康教育科普资料,免费提供全县使用。进一步完善健康素养监测工作,为提升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供有力依据和指导。

整改时限:2019年10月31日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基层各医疗卫生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基层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及时召开会议,制定整改落实方案,结合区级绩效考核和平时上级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要将整改措施落实到具体科室、具体人,积极整改存在问题。县卫局督导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集中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对照清单,分类整改。2018年区级绩效考核高崖乡卫生院树台乡卫生院和黎明社区卫生服务站发现的问题,其他基层各医疗卫机构不同程度的存在,要逐一梳理考核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举一反三,由点到面。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县卫健局将全面开展一次项目实施情况自查自纠“回头看”,认真梳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服务项目一项一项进行梳理,对存在的问题一个一个解决,进一步完善制度,改进管理,强化落实。基层各医疗卫机构要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责,充分调动乡、村两级医务人员积极性,集中辖区卫资源,结合各自工作差距,采取有效方式,下大力气整改和弥补工作差距,杜绝类似问题再度出现。

(三)强化督导,确保实效三家公共卫生单位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中职能作用的通知》,认真履职,发挥项目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的主导作用。县卫局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对于不能认真履行职责、整改工作不力和屡教不改致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滑坡严重或重大失误的单位,要对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或免职,对相关责任人责成用人单位调离本岗位或由卫局调离本工作单位,同时参照基层医疗卫计机构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经费补助成本测算参考标准扣回相应的补助资金,奖励考核排名前三的基层医疗卫计机构;问题严重的,报请县纪检部门介入调查。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将整改落实情况形成整改报告,并于2019820日前报送县卫局和县财政局。

附件:1.海原县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海原县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发现问题列表

   


附件: 海原县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海原县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发现问题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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