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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2019年海原县卫生健康系统食品安全宣传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22017/2019-00180 文号 海卫健发〔2019〕237号 生成日期 2019-06-12 16:35: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县城各医疗卫生单位,各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

现将《2019年海原县卫生健康系统食品安全宣传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海原县卫生健康系统食品安全宣传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县卫生健康系统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19年全区卫生健康系统食品安全宣传方案>的通知》(宁卫函发〔2019〕318 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主题

尚德守法  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

二、时间安排

2019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时间为6月18日到6到30日。6月22日为卫生健康系统主题宣传日。将食品安全与营养宣传纳入健康促进工作,结合卫生健康各项宣传工作长期开展。

三、宣传内容

(一)食品安全标准解读和宣传。一是宣传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深入介绍食品安全标准知识,促进监管部门与生产企业熟悉、执行好标准。二是解读自治区新发布的凉皮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在网站和进企业进行宣传。三是宣传食品标签标示知识,指导公众看懂食品标签,科学选择和鉴别食品。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具体负责组织并落实此项工作。

(二)《宁夏居民营养实施方案》宣传。贯彻落实好《关于印发海原县居民营养实施方案(2018年-2030年)的通知》(海政办发〔2018〕142号)精神,广泛开展居民营养宣传,宣传政策出台背景、目标、实施内容和国家营养计划重大行动等,解读政策,宣传营养健康相关知识。针对不同人群宣传相关营养健康科普知识,组织开展营养健康扶贫活动,着力提高居民健康素养。

(三)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宣传。重点防范病从口入,促进吃得更安全、更健康。宣传常见食源性疾病的预防知识,公众在日常生活中为防范食源性疾病应注意的事项和可采取的措施。县人民医院作为食源性疾病监测的哨点医院,加强消化科门诊食源性疾病防治知识宣传。

(四)加强膳食指导和科普宣传。通过设立宣传咨询点、悬挂横幅、摆放科普知识展板、发放宣传均衡膳食营养材料、折页等方式对过往群众进行吸烟危害、合理膳食、慢性病防治、食品安全等健康科普知识的宣教,把科学理念、科技常识、健康知识普及到最广大群众中去,倡导大家建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整体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四、宣传形式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电子屏、横幅、微信群、传单、宣传画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一)组织现场咨询活动。县卫生计生监督所负责联系对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选派4名以上监督员着装参加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宣传周启动仪式。其他医疗卫生单位在本辖区城镇广场、公园、大型社区、校园、农村集市、企业单位等人群密集区域设置宣传咨询点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二)利用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通过微信公众号、电子屏、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手机APP、微信、短信等渠道,每季度为辖区居民推送食品安全、食源性疾病防治、营养科普和合理膳食等内容的健康教育信息,增加居民的感受度。

(三)做好卫生健康部门主题宣传日活动。县卫生计生监督所举办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宣传贯彻培训班,宣传解读凉皮等地方标准。县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进入辖区学校,针对季节性、区域性和人群聚集食源性疾病,开展预防性和警示性宣传。

(四)开展进企业、进学校宣传活动。县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进入学校,面对面讲解、现场服务和发放资料,宣传食源性疾病防治知识。开展“食品安全、合理膳食进校园”活动,联合教育、共青团等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合理膳食宣传教育活动,激发学生参与宣传,带动家庭成员和全社会树立共同责任意识与科学观念。

(五)开展健康巡讲。各单位围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健康素养66条、合理膳食等主题内容,开展合理膳食主题健康巡讲活动。组织健康教育专家和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合理膳食健康知识巡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餐厅、进社区、进村镇、进家庭“七进”活动。

(六)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卫生监督协管员,在农村地区进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教育,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要利用一切宣传手段开展食品科普教育下乡活动,重点宣传饭前便后洗手,严禁剥食不明死因畜肉,农村婚丧嫁娶宴席食材及成品的储存。教育农民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做好各项宣传活动的组织安排。各单位要按照卫生健康系统承担的食品安全工作职责,配合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任务,保障经费,做好有关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各单位在落实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内容的同时,要主动积极协调和引导新闻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并注重宣传效果的评价。

(三)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将本辖区宣传周活动工作总结和统计表报送至县卫生健康局疾病防控与基层卫生股。总结包括本地区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要做法、成效和经验,以及活动中制作的宣传资料、现场照片、报刊(网站)版面等有关资料内容。

联系人:县卫生健康局疾病防控与基层卫生股 马晓花

电  话:0955-4015352

邮  箱:wsj401180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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