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17/2019-00105 | 文号 | 海卫健发〔2019〕169号 | 生成日期 | 2019-06-24 15:11:14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街道办,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因人事变动,根据《海原县医疗鉴定委员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医疗鉴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海卫发〔2014〕223号)要求,现将海原县医疗鉴定委员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医疗鉴定管理专家库人员调整如下:
一、海原县医疗鉴定委员会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屈文彬 县卫健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 成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仇建国 县人社局副局长
田风总 县卫健局副局长
成 员:黄勤虎 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室主任
袁晓波 县人社局办公室主任
张鹏鸿 县卫健局办公室主任
田进云 县卫健局医政管理与体制改革股股长
田 斐 县卫健局人事股股长
张永生 县人社局人事人才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卫健局,田风总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田进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专家库的组建、管理和运行,专家组鉴定意见的认定,规范相关医疗机构应配合事宜及委员会日常工作事宜。
二、专家库
(一)专家名单
1.内科专家(14人)
杨瑞源 县人民医院内科主任医师
张新林 县人民医院内科副主任医师
牛桂玲 县人民医院内科副主任医师
黄占淑 县人民医院内科副主任医师
何学锋 县人民医院内科副主任医师
田原兰 县人民医院内科副主任医师
李兴磊 县人民医院内科副主任医师
马海荣 县中医医院内科副主任医师
赵 鋆 县中医医院内科副主任医师
田海明 县中医医院内科副主任医师
王月梅 县中医医院内科副主任医师
太淑芳 县中医医院内科副主任医师
田 斐 红羊乡中心卫生院内科副主任医师
李彦海 贾塘乡卫生院内科副主任医师
2.外科专家(14人)
黄录宁 县人民医院外科主任医师
祁有用 县人民医院外科主任医师
殷 军 县人民医院外科主任医师
黑占俊 县人民医院外科主任医师
邹海宏 县人民医院外科主任医师
冯广平 县人民医院外科主任医师
王清海 县人民医院外科主任医师
王 平 县人民医院外科主任医师
马小平 县人民医院外科副主任医师
马尚钰 县中医医院外科主任医师
周 俊 县中医医院外科副主任医师
马彦江 县中医医院外科副主任医师
刘彦虎 县妇计中心外科副主任医师
李 宝 县妇计中心外科副主任医师
3.五官科专家(3人)
田士举 县人民医院眼科副主任医师
李贵忠 县人民医院口腔科副主任医师
白文军 县中医医院皮肤科副主任医师
4.传染科专家(2人)
郭 琦 县人民医院医院传染科主任医师
金玉发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科主任
5. 妇产科专家(7人)
薛汉霞 县人民医院妇产科副主任医师
胡秉霞 县人民医院妇产科副主任医师
程宏霞 县人民医院妇产科副主任医师
闫子媛 县人民医院妇产科副主任医师
李正英 县中医医院妇产科副主任医师
车敏秀 县妇计中心妇产科副主任医师
孟金芳 县妇计中心妇产科副主任医师
(二)专家条件及职责
1.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医疗卫生副高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2)掌握病假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3)具备良好的职业品德。
2.专家职责:
(1)准时参加、按时完成病假鉴定任务,不得拒绝到会,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2)查阅被鉴定人的病历资料,必要情况可面讯或电讯其受伤情况或病史;
(3)严格按照鉴定标准,客观描述伤(病)残程度,综合分析诊断资料,独立公正的提出病假鉴定意见;
(4)鉴定过程中,不得向被鉴定人透露有关鉴定结论信息,鉴定结论未作出之前,不得擅自外传鉴定结论;
(5)保护被鉴定人的隐私,妥善保管鉴定材料,不得丢失、损坏,不得另作他用,鉴定完毕后集中递交“鉴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