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17/2019-00058 | 文号 | 海卫健发〔2019〕121号 | 生成日期 | 2019-04-15 08: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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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
县城各医疗卫生单位,各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各民营医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区、市、县关于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指示要求,着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开展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区、市、县关于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指示要求,着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根据县纪委《关于印发く开展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海纪发(2019)44号)要求,现就卫健系统开展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区、市、县纪委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紧盯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治理一批重点难点、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完善一批规章制度。切实解决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推进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的重点内容
(一)着力解决健康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各级医疗机构健康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落实不到位,村医脱岗、配备不到位及村级药品品种配备不全,家庭医生签约、履约率低的问题。
(二)着力解决就医环境差问题。重点整治医疗卫生机构环境卫生脏乱差、县级公立医院挂号等待、就诊等待、缴费等待时间长,医生接诊时间短的“三长一短”现象问题。
(三)着力解决医疗行为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过度检查、过度医疗、大处方等问题及民营医疗机构违法违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医师跨地点、超范围执业、助理医师单独执业等问题。
(四)着力解决服务态度差问题。重点整治部分窗口服务人员态度差,存在生、冷、硬、顶、推现象,人文关怀意识不足的问题。
(五)着力解决行业不正之风问题。重点整治医疗卫生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和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问题,查处违反行风“九不准”案件。
(六)着力解决基层服务能力不足问题。重点整治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薄弱、设备短缺、能力不高导致基层卫生服务方式单一、服务范围局限,城乡居民的感受度和满意度不高的问题。
(七)着力解决工作制度不健全问题。重点整治工作制度健全的问题,从政治思想、廉洁勤政、作风建设、工作能力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规范工作行为、提升工作效率。
三、方法措施
(一)持续推进“优美环境文明服务”创建活动。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环境卫生“四个标准”(卫生间设置标准、卫生间管理标准、院内环境卫生标准、医疗废物管理基本标准),全面开展绿化、亮化、美化工作,清除通行障碍,规范车辆停放秩序,规范标牌标识,完善更新就诊引导系统,设置便民服务设施,强化卫生间等部位卫生管理,营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舒适的就医环境。卫健局将按照《“优美环境 文明服务”活动考核管理办法》,定期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优美环境文明服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环境卫生整治措施落实。
(二)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窗口管理。
1.实施“亮牌行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窗口服务人员(包括保洁、电梯司机等公共服务人员)必须挂牌上岗,胸牌必须有照片、姓名、工作岗位、工号等信息,部分岗位还应同时设置台签,胸牌和台签信息必须醒目。
2.加强文明服务教育。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原自治区卫生厅制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礼仪、仪表、文明用语及行为规范》,加强对窗口服务人员的职业教育。
3.接受群众监督。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理清各类工作岗位职责,将岗位职责进行公示,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及相应处置管理办法,将投诉处理结果与相应岗位的绩效工资、奖金、聘用等相挂钩,建立约束激励机制。
(三)优化医疗服务秩序。
1.合理布局诊室流程。各级各类医院要合理分布各专业诊室和医技检查室及挂号、收费等窗口,简化服务流程,提高窗口服务效率,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要逐步实行电子排队、叫号,确保挂号、划价、收费、取药等服务窗口等候时间小于10分钟。
2.合理调配医疗资源。各级各类医院要根据就诊患者病种排序,科学安排各专业出诊医师数量,实行门诊服务窗口和诊室弹性排班,合理控制门诊医师挂号数量,保证医师有足够的诊查时间;建立完善各科室基本诊查流程与规范并上墙公示,强化门诊病历书写管理,督促门诊医师加强与患者的沟通交流。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要探索建立多学科协作诊疗模式,设立多专科联合诊室,为患者提供方便。合理安排检验检查设备和人力资源,努力缩短检查等候时间和出具检查报告时间,力争做到预约诊疗患者、当天就诊且无须特殊准备的患者及时检查。全面推行检验检查报告及时发放制度,能即时出结果的,即时发放;能当天出结果的,当天发放,至2019年,大型设备检查项目出具检查结果时间不超过48小时,常规检查项目出具结果不超过30分钟,急诊检查随到随查随出结果。推进同级、下级对上级检查结果互认工作,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四)畅通医疗服务投诉渠道。
规范院内投诉管理。各级各类医院要认真贯彻执行《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院内投诉管理,提供有效途径方便患者投诉。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必须成立专门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患者投诉处理和反馈,落实岗位责任,建立和完善投诉接待和处置程序,严格执行“首诉负责制”,规范投诉反馈,明确各类事项的反馈时限等要求,通过反馈将患者的“不满意”转变为“满意”。对非医疗性纠纷应及时处理并反馈,对患者集中反映的问题要督促整改、持续改进,要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医患矛盾纠纷。同时,建立投诉办理回访机制,卫健局将定期对投诉办理情况进行回访,开展满意度测评。
(五)加强医疗卫生全行业作风建设。
1.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严肃追究行业监管不到位、放弃监管等失职行为的责任。严格落实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执业医师定期考核等制度,对违反行业管理规定的个人和单位,认真调查、严肃处理。扎实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巡查工作,监督县级公立医院加强医院管理和行风建设,充分发挥示范作用。
2.促进行业作风改进。深入推进“清风伴医行”、“三好一满意”等活动,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实施医德考评制度,狠抓医务人员基本行为规范,将医德医风考评结果作为聘任、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实行动态管理,考评结果在全院公示,接受干部职工监督;持续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专项整治。重点解决门禁森严、优亲厚友、内部管理松散、便民服务措施落实不到位、信息公开不及时、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下及违规执法、乱罚款、乱收费等问题,重点规范导医、导诊及窗口服务单位服务行为,查处和纠正对待群众“生、冷、硬、推、拖”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实现服务流程明显优化,服务效能明显提高,服务环境明显改善;持续开展“庸、懒、散”专项整治。重点解决工作能力不足、业务不精、开拓创新不够的问题,解决工作作风不实、工作状态不佳、服务效率不高的问题,解决工作纪律不严、制度执行力不强、监督管理不力的问题;持续开展合理用药合理医疗专项整治。严格控制抗菌药物使用品种、使用强度和使用率,对抗菌药物数量、金额实行“双排序、双公示、双监控”。鼓励医师更多地使用基本药物,做到科学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降低群众就医费用。要组织重点查处滥检查、搭车检查、过度用药、过度医疗问题,对存在开具大处方、过度医疗等问题的医师给予诫勉谈话、处罚,对单位分管领导进行工作约谈,切实规范医务人员医疗行为;认真贯彻行风建设有关规定,落实医疗卫生行业建设“九不准”意见,继续加大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力度。坚决守住法律法规底线、职业道德底线和质量安全底线。
3.加强廉洁风险防控。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以决策权、基建权、采购权、人事权、财务权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医院领导干部和行政科室等管理行为的监控;加强职业权力廉洁风险防控,以诊疗、用药、检查、收费等行为为重点,规范医务人员执业行为;建立“单位对社会、科室对单位、个人对科室”的三级廉洁行医承诺制度,逐级签订廉洁行医承诺书,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承诺;建立供应商公开透明监控系统,防止商业贿赂。
4.严查行业作风案件。建立“无红包”医院公开承诺制度,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向社会做出“无红包”公开承诺,对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的,实行“拒奖收罚”。重点查办医务人员收红包、乱收费、大处方、滥检查、开单提成以及因不负责任导致严重医疗质量安全事故的行风案件。凡有收受、索要病人及其家属“红包”、其他馈赠和接受宴请等违反医德行为规范的,一经查实,依纪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规范民营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民营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常态化层级明查暗访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行医、诚信缺失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或移送有关部门。
(七)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持续推进“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创建活动,持续改善基层卫生机构服务环境、服务功能、服务质量。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基层中医馆建设,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实施“百名医师下基层”活动,促进优质人才资源下沉,多途径帮助基层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开放县级公立医院基本医保药物“下基层”,允许基层采购使用二级医院临床常用药物150个品种,满足高血压、糖尿病等21种医疗保险门诊大病患者和儿童、妇女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临床诊疗用药。协调医保机构,提高乡村两级医保报销额度。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深入宣传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提升居民的感受度和满意度。
(八)增加妇幼健康服务供给。按照“调整存量、做优增量、补齐短板、提升能力”的原则,加快县妇计中心项目建设,通过落实服务体系规划,加强分级诊疗,优化住院前服务、缩短住院时间,增加病床周转次数等措施增加供给,满足产妇需要。针对婚育年龄延后、高龄产妇比例升高等问题,开设高危产科门诊,强化产前检查、高危孕产妇系统管理。
(九)提高疾控应急服务保障水平。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工作意见》,尽快理顺疾控中心疫苗费用收付渠道,做好第二类疫苗招标采购,保证疫苗供应充足。要严格按照《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职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工作原则,增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危机防范意识,强化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明确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流程,有效缩短应急响应时间,高效快速处置突发事件。
(十)建立健全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制度。
1.强化医疗卫生机构自我约束。对全县所有上医疗机构进行以内部监管、医疗收费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监督检查,强化医疗机构内部审查。
2.严厉查处医疗卫生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民营医疗机构综合监管、公立医院综合监管“回头看”,切实落实《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
3.落实《宁夏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机构自查自纠、法人约谈、信息公示等制度,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4.大力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公开发布监督执法信息,定期曝光卫生健康典型案例,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参与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十一)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坚决改革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条条框框,缩短和减少办文、办事在机关内部的周转时间和周转环节。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医疗卫生单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本单位实际,找准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并于2019年4月19日前将专项整治方案报县卫生健康局。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卫生健康局党委、各医疗机构党支部要积极承担民生领域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好专项整治。卫健局党委要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各医疗卫生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做深做实做细专项整治各项工作,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2019年7月10日、12月10日前,各级医疗机构要将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报县卫生健康局。
(三)形成整治合力。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把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与中卫市委“党政机关作风建设年、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提升年”两年活动结合起来,与正在开展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结合起来,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整治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谋划,齐头并进形成集中整治合力。
(四)确保整治效果。要坚持问题导向、分类逐项推进,从具体人、具体事着手,将问题一个一个解决。要坚持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注重标本兼治,既要治标,又要治本。要注重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困难解决在群众身边,切实让群众感受到专项整治的成效,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