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17/2019-00048 | 文号 | 海卫健发〔2019〕100号 | 生成日期 | 2019-04-08 10: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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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
县城各医疗卫生单位,各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
为了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提升卫生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加强医护人员的医学人文素养和医德医风教育,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意识,以推动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全面、和谐和可持续发展。
二、培训对象
全县各级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三、培训内容及要求
各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专业需求自行选择学习内容。
四、培训方式
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网(www.ningxiaylcme.com)进行远程网络培训。参加培训项目并通过考试合格者,可申请宁夏回族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自治区级I类学分5分或Ⅱ类学分5分。
医疗卫生人员的专业课程也可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网(www.ningxiaylcme.com)参加学习,学习合格并申请证书者,可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I类、Ⅱ类继续医学教育学分5分。
五、培训要求
(一)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此项培训,通知并积极组织本单位医护人员参加培训。
(二)此项培训作为2019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共同培训课程,培训后申请的学分证书将作为本年度卫生医疗人员继续教育考核、晋升必备内容之一。
(注:I类学分卡是必学课程,Ⅱ类学分卡采取自愿学习,费用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网收取,由医政办代收)
宁夏回族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网(www.ningxiaylcme.com)
联 系 人:宋雅娟
联系电话:0955-4016063
附件:1、2019年医学继续教育培训学习登记花名册(一类)
2、2019年医学继续教育培训学习登记花名册(二类)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