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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医学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40522017/2019-00048 文号 海卫健发〔2019〕100号 生成日期 2019-04-08 10:5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县城各医疗卫生单位,各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

为了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提升卫生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根据夏回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加强医护人员的医学人文素养和医德医风教育,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意识,以推动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全面、和谐和可持续发展。

二、培训对象

全县各级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三、培训内容及要求

各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专业需求自行选择学习内容。

四、培训方式

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网(www.ningxiaylcme.com)进行远程网络培训。参加培训项目并通过考试合格者,可申请宁夏回族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自治区级I类学分5分Ⅱ类学分5分

医疗卫生人员的专业课程也可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网(www.ningxiaylcme.com)参加学习,学习合格并申请证书者,可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I类Ⅱ类继续医学教育学分5分。

五、培训要求

(一)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此项培训,通知并积极组织本单位医护人员参加培训。

(二)此项培训作为2019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共同培训课程,培训后申请的学分证书将作为本年度卫生医疗人员继续教育考核、晋升必备内容之一。

(注:I类学分卡是必学课程,Ⅱ类学分卡采取自愿学习,费用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网收取,由医政办代收)

宁夏回族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网(www.ningxiaylcme.com)

人:宋雅娟     

联系电话:0955-4016063

附件1、2019年医学继续教育培训学习登记花名册(一类)

2、2019年医学继续教育培训学习登记花名册(二类)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20194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9年医学继续教育培训学习登记花名册(一类)
附件: 2019年医学继续教育培训学习登记花名册(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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