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17/2018-66875 | 文号 | 海卫计发〔2018〕274号 | 生成日期 | 2018-05-02 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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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卫计局 |
县城各医疗卫计机构,各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民营医院: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感染管理,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保证医疗安全。县卫计局专门成立海原县医院感染管理控制领导小组(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医院感染管理组织机构
各医院应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传染病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合理设置医院感染管理科,配备感染预防、控制专职人员,各临床医技科室成立医院感染控制小组,由科主任或副主任担任组长,各配备一名监控医师和监控护士。要确保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有安排科学规范管理。同时,医院感染管理科应每月对本院医院感染工作进行系统的检查并建立健全检查记录、拿出整改意见,对查出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落实。
二、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体系
各级医疗机构要认真理解和把握《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基本要求和相关标准,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体系,制定完善并落实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各项制度,强化医院感染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人群的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执行防控措施。确保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各项工作要求和措施落到实处,并将各项医院感染管理制度装订成册,发各科室认真执行。
三、加强医院感染知识培训
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是每一位医务工作者应履行的社会责任;是医院生存发展以及医务人员自身安全的需要。各医疗机构要不断加强对医务人员院感知识的培训,重点针对一次性医疗物品的使用和处置;医疗器械、仪器、设备、重点科室的清洁、消毒和灭菌;标准预防和个人防护知识;传染病的管理、消毒、隔离制度;医疗垃圾的分类处理等内容进行系统培训。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制度,充分认识医院感染管理在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
四、强化监督、落实责任
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是医疗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落实是关键,各医疗机构应做到目标明确、指标细化、方案具体、措施到位、责任到人,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县卫计局将会对此项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认真落实的相关单位,将对单位负责人、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者根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以此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有效的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医源性感染和相关危险因素。
海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5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海原县医院感染管理控制领导小组成员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卢俊福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副 组 长:田风总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田兴贵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成 员:黄录宁 县人民医院院长
马尚钰 县中医医院院长
刘彦虎 县妇计中心主任
张志春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穆宗海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李廷虎 县卫计局办公室主任
李进海 县卫计局医政(医改)办公室主任
王红力 县卫计局公共卫生科科长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各社区卫生服务站站长、各民营医院院长。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推动医院感染管理控制工作的实施;
2、部署、督促、检查、指导医院感染管理控制工作开展;
3、负责医院感染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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