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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医政医改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640522017/2018-66826 文号 海卫计发〔2018〕251号 生成日期 2018-04-25 00:0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卫计局

县城各医疗卫计单位,各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各民营医院:

    为贯彻落实区、市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现将《2018年医政医改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领会,抓好落实。

                                                      海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425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医政医改工作要点

2018年,全县基层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形势下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和区、市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围绕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总要求,按照全区基层卫生工作总体部署,落实全县卫生计生工作要点,以推进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和保障医疗质量安全为重点,以深化医改为创新,充分调动和激发乡镇卫生院活力,加快完善新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和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全面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着力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自治区年度内基层卫生工作要求及主要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8年全县基层卫生工作要点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全县建设22个“群众满意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中:村卫生室20个、乡镇卫生院2个

----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实做细,居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5%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5%以上,“因病致贫”建档立卡户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100%

----全面推进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建立医共体服务机制,争取县乡村一体化管理覆盖率达到40%以上

----实施“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基层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门诊服务量较上年度提升10%左右

----乡村医生的准入与退出机制基本建立。大专以上学历乡村达到72%以上

----加强农村基层远程会诊网点设备配置,完成远程任务指标672

二、主要任务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1.加强医院党的建设。基层是医疗卫生事业的基石,关系到全县卫生计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大局。2016年,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确定了新形势下党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将“以基层为重点”摆在突出地位。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各医疗机构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精心安排,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活动,认真组织广大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学通弄懂,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基层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筑牢基层卫生的健康“网底”,助推小康社会和健康宁夏建设。

(二)继续做实国家基层卫生重点项目

2.开展“千名医师下基层”活动。完成2018年度全县“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2号)要求,继续派驻56名城市医师在全县2所县级公立医院、18所乡镇卫生院、1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着力缓解基层卫生人才短缺,能力薄弱的问题。具体按照海原县2018年“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实施方案》落实。

3.严格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与推进群众满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县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等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工作相结合,着力解决村卫生室非基本药物配置不到位问题。具体按照《2018年宁夏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暨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项目实施方案》落实,并对2017年全县执行基本药物制度暨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项目进行绩效评估并形成报告。

4.加强京宁、闽宁对口支援活动工作依托北京、厦门等支援医院医疗资源和先进的管理经验,继续深入开展省外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活动工作,具体按照相关实施方案做好落实。

(三)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5.扩展医共体范围。将宁南医院与七营镇、李旺镇、三河镇、郑旗乡等卫生院纳入到医共体范围,力争实现全县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部纳入医共体管理。通过“上下一体化、大小一体化、 城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医疗服务标准化建设,逐步实现基本医疗服务均衡化和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使我县医共体覆盖率达50%以上。

6.严格落实预付制度。清算2016、2017年县级公立医院住院包干预算、超支补偿、三家医院转诊结算费用,完成2017年乡村两级门诊质量考核经费结算,预算2018年乡村两级门诊包干预算,减轻医院运行负担。

7.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巩固破除“医药补医”成果,以调整诊察费和护理费等技术、劳务收费项目为重点,继续优化、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医院内涵建设,积极推进公立医院章程制定工作,完善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考核机制,推动公立医院内部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

8.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创新薪酬管理模式,编制内外人员统筹考虑,实行用人总量和薪酬总量管理。完善正常调整机制,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进行分配,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改革用人管理和收入分配机制,赋子医院用人和收入分配自主权,充分体现管人和管事相统一,形成人员能进能出,待遇能高能低的管理机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实现公立医院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增强公立医院公益性,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实行合同管理,推进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开展岗位能上能下,充满生机活力的用人机制。

9.推进县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薪酬制度改革和人员总量管理,建立县级公立医院信息化绩效系统,推动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激励机制,逐步将人员支出占医院业务支出的比重提高到30%以上

10.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通过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耗材等费用腾出空间,以调整诊疗费和护理费等技术劳务收费项目为重点,继续优化、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建立科学合理补偿机制和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并做好与医保支付、医疗控费、分级诊疗等政策的相互衔接,形成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不增加,符合医院学科建设实际,收支结构优化的价格形成机制,确保公立医院良性运行。积极推动设立药事服务费。

11.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工作成果。要重点控制不合理用药、检查和治疗行为规范合理用药有效降低药占比。确保全县医疗费用平均增幅控制在10%以内。力争使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左右,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的指标内。

12.完善落实双向转诊制度。完善常见病种出入院和双向转诊标准,合理确定差别化报销比例,重点畅通向下转诊渠道,实现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有序转诊。推动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向下转诊,开展“诊疗—康复—长期护理”连续服务模式试点。

13.完善“先诊疗后付费”工作模式。提供相关证件经身份确认后,医疗机构按照先诊疗、后付费流程办理入院手续。出院实行一站式结算,只需支付自负部分医药费即可出院。医疗机构先行垫付,然后到相关部门结算。建立周转金使用制度,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大病、补充商业保险经办机构给定点医疗机构一定额度的周转金,确保医疗机构业务正常运转。

14.推进病种付费模式。开展按病种付费实施情况的调研全面推进按病种付费制度,确保按病种付费病种不少于100种。逐步建立起门诊按人头付费,住院按病种,按床日付费相结合,适应不同人群、不同疾病及医疗服务特点的复合型支付方式。

(四)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15.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重要抓手,也是今后一段时间基层卫生工作的重点。一要组建好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发挥“打包签约”优势,丰富和规范签约服务内容。二要调动好家庭医生的主动性,合理分配使用签约服务费,充分体现家庭医生的劳动价值,实现从“要我签”到“我要签”的转变。三要落实好签约服务包内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关键在服务,要紧紧围绕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残疾人和健康扶贫人群,完善服务模式,细化服务内容,提高签约服务质量和效果。四要发挥好宁夏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平台的信息支撑作用,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增强居民签约意愿,让家庭医生走进千家万户。

(五)创新医政医管工作新局面

16.实施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持续增强群众就医获得感。加快推广预约诊疗、远程医疗、日间手术、日间化疗等医疗服务模式,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17.开展群众满意基层卫生机构建设活动。力争罗山、杨明卫生院和20家村卫生室通过自治区级“群众满意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验收。

18.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星级评定活动和示范创建活动。结合“建设群众满意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活动,从机构建设、设备配置、人员到位、功能发挥、服务能力、绩效管理、群众满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全面开展我县黎明和南苑社区卫生服务站星级评定和示范创建。

19.落实“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在开展群众满意基层卫生机构建设活动和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和示范创建活动的基础上,按照《全区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县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

20.做好基层卫生机构设备配置工作。落实《关于做好全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工作的通知》,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彩超和全自动生化仪设备的采购配置及培训使用工作,基本实现全县乡镇卫生院彩超设备配置全覆盖。切实做好社区卫生服务相关医疗设备采购配置工作,持续提升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

21.落实电子化注册改革。各级单位要严密组织,责任到人,及时总结经验,加快工作进程,全面完成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任务

22.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在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的基础上,适当引入竞争机制,进一步激发医疗领域社会投资活力,调动社会办医积极性,充分释放社会办医潜力,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引导社会办医发展儿科、精神科、老年护理等薄弱专科医疗机构,与公立医院错位发展。加强医养结合试点建设。

23.严格执业行为监管。加大对医疗机构、人员执业的日常监管力度,依照积分管理办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非法行医监督检查力度。持续加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建设,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对收受回扣行为实行“零容忍”,及时受理、查处患者投诉的行风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24.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深化院内感染多学科、多部门合作机制,加强医院重点部门和重点

环节管理,加强临床微生物实验室建设,提高对多重耐药菌检测、监测水平,严防院内感染事件发生。

25.加强合理用药工作开展。各医疗机构要健全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评价的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管理与监控。强化对纳入全国药物合理应用监测范围医院的管理,切实发挥监测数据的作用。

26.认真落实“一个办法、两个细则”依据《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宁夏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宁夏村卫生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认真做好年度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综合绩效考核,切实加强对全县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规范管理。

27.严格乡村医生执业管理。一是严格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宁政办发〔2015〕134号)及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做好离岗乡村医生生活补助的通知》(宁卫计发〔2015〕258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乡村医生的准入、退出、注册、再注册、绩效考核和离岗乡村医生的生活补助,组织辖区乡村医生整体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和个人意外安全保险,有效化解乡村医生执业风险。二是提高乡村医生服务能力。在职乡村医生全部执行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各单位积极组织在岗乡村医生参加试点考试,同时,有计划的做好在岗乡村医生的岗位培训工作,切实提高乡村医生的服务能力。三是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逐年安排宁夏医科大学免费为我县培养的大专学历乡村医生,完善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四是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建立村卫生室人员信息逐级上报制度的通知》(宁卫计办发2018〕54号),建立健全全县乡村医生基本信息。

)推进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

28.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建立网络监测制度,将基层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占比纳入考核评估体系,确保二级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使用基本药占比不低于30%、70%和80%,维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家基本药物配备使用主导的地位。

29.优化非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非基本药物目录(2016年版)》,合理选择150个品种的非基本药物,用于高血压、糖尿病等21种医疗保险门诊大病患者和妇女常见病、多发病患者的诊疗用药。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非基本药物配备应不少于40个品种,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治疗非基本药物全部配备到位;村卫生室非基本药物配备应不少于10个品种。

30.加强药品供应保障监督管理。各单位要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供应保障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健全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医疗机构监管和考核制度,落实日常性监督检查任务。监督覆盖率不低于95%,药品配送率不低于85%。

31.建立短缺药品供应保障监测制度。建立重点药品监测制度,促进临床合理药品。健全短缺药品监测制度,落实哨点医院监测任务,保障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完善药品价格监测制度,动态管理药品中标(挂网)价格,维护药品价格的合理水平。

32.推行药品采购“两票制”管理。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2018年实现新一轮公立医疗机构招标采购药品、议价谈判采购药品、基础输液和国家定点生产药品“两票制”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流通领域秩序。

33.强化药物政策宣传培训。大力开展药物政策宣传培训活动,以《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为重点,采取集中培训、网络培训等方式,经济回应群众关切,正确引导社会典论。包括药物政策、合理用药、重点品种监测、监督管理和信息化系统培训,建立处方点评、医师约谈等制度,逐步提升药政监管人员和基层药师队伍素质。

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

34.规范全县农村基层远程会诊工作。开展全县农村基层远程会诊系统平台应用情况督导检查,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远程会诊平台的管理,明确基层远程会诊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方式,全面开展乡镇卫生院远程心电、检验、放射等诊疗活动,切实发挥远程会诊平台作用,增强群众看病就医的获得感。

35.区域人口健康信息一体化平台根据国家及自治区、市卫计局对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总体需求设计及规划目标,结合海原县现状,平台建设内容为:建设全员人口、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三大基本资源数据库;加强信息化在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健康服务、基本药物、综合管理、计划生育六项业务中的深入应用;建设健全的信息安全体系和信息标准体系;建设完善一个卫生专用的网络,确保信息传输高效安全。通过信息平台向下集成区域内的所有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医疗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业务系统,实现各医疗卫生相关机构之间的互联互通、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

36.家庭医生签约管理平台搭建服务于基层的家庭医生签约管理平台,将提供包括签约家庭医生APP、在线签约、健康信息共享、电子病历临床信息互联共享、预约服务、转诊服务等相关软件应用系统,并通过与自助健康设备、健康一体机等智能硬件设备的数据实时互联互通形成信息的共享,完成与各级健康信息平台的对接。

37.搭建分级诊疗平台通过区域医疗卫生业务协同,搭建区域远程影像诊断(建立远程影像诊断平台,通过影像中心的远程存储、远程调阅、远程诊断实现影像的远程医疗)、远程心电诊断、远程视频诊断、区域临床检验等系统,加强医院、社区、公共卫生机构间的业务沟通与协同,为居民提供主动的医疗协同服务;通过分级诊疗服务,合理的分流病人,发挥基层医疗机构的优势;通过远程会诊系统的构建,实现与大医院的交流与学习,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业务水平。

38.开展县级公立医院护士站建设。移动护士站产品,护士可以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配液、医嘱执行、标本采集等场景下的比对工作,可以实时查询医嘱信息、检验检查信息、费用信息等患者信息,可以便捷完成三测单、护理记录等护理文书的电子化录入。

进一步加强中医药工作

39.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宣传力度。2018年7月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宣传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开展义诊宣传等活动,制作并向群众免费发放中医药政策法规相关宣传册,提高中医药法社会知晓率。

40.落实中医医院“治未病”中心建设项目。开展中医医院“治未病”中心能力建设项目,通过项目实施,加强区域内中医医院“治未病”中心服务能力建设,大力培养和提高中医“治未病”服务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素质,提升中医“治未病”中心的整体服务水平,构建区域中医“治未病”中心服务体系。

41.落实综合医院国医堂建设项目。通过项目实施,县人民医院建设集中设置、中医药特色突出、文化氛围浓郁的国医堂,进一步弘扬中医药文化,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基层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营造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42.落实中医医院DRGs医疗服务质量与绩效评价应用项目。县中医院应用DRGs开展医院医疗服务质量与绩效评价工作,探索建立适合我实际的医院医疗服务质量与绩效评价体系,为在全区中医院范围内推广应用DRGs开展医疗服务能力评价、医疗质量监管、医院评审评价、医院绩效评价积经验并提供实践依据,提升医疗机构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做好健康扶贫工作

43.开展20种大病集中救治工作。未治疗或需治疗的20

种疾病的健康扶贫对象,按照分类救治”原则实施集中救治,对白内障、胆结石、子宫肌瘤等能一次性治愈的,由县人民医院组织院内专家集中力量实施治疗;对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等化疗病人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县人民医院通过“外请”组织实施治疗;对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等需要转诊上级医疗机构治疗患者,县人民医院积极配合做好转诊及三级医院对接工作。

44.落实健康扶贫患者“五个确保”。一是确保150种非基本药物全部下沉基层医疗机构,满足健康扶贫患者在基层就诊;二是确保除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其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中均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三是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保保险;四是确保健康扶贫患者14次随访;五是确保健康扶贫患者远程会诊免费享受。

45.开展健康扶贫工作“六个活动”。一是通过制作宣传品,微信、电视讲座等多种形式,围绕“科学就医、合理用药、合理膳食、健康海原”主题,依托健康教育项目,开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健康扶贫政策,提高基层干部、健康扶贫患者群众政策知晓度,在基层形成良好舆论氛围。二是全面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活动,加强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为健康扶贫患者主动提供基本医疗、健康咨询、心理疏导、疾病预防、免疫接种、用药指导、不良生活方式干预,并根据具体病情需要进行合理分诊。三是开展集中体检活动。4月至5月份,以乡镇卫生院为单位,组织家庭医生团队,对健康扶贫患者进行1次免费体检,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进行入户体检,实现健康扶贫患者免费体检全覆盖。四是开展下乡义诊活动。6月至7月份,以县域内医疗共同体为单位,县乡村三级医护人员组建“健康服务小分队”,采取上引下联、卫生资源下沉的方式,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义诊、免费送医送药送温暖。五是开展疾病大普查活动。进一步了解健康扶贫患者患病情况及致病原因,为健康扶贫患者预防和治疗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成立健康扶贫患者疾病大普查活动领导小组,对全县健康扶贫患者开展疾病大普查。六是开展健康扶贫患者满意度调查活动。10月份,印发健康扶贫患者满意度调查表,成立若干领导小组,深入基层开展健康扶贫患者满意度调查,把健康扶贫患者满意度作为衡量健康扶贫工作有效尺度。

三、工作要求

一要精心安排。针对2018年确定民生计划,重大项目,重大活动等各项工作,做到早安排、早部署。

二要抓好落实。完成2018年医政医改任务,抓好落实是关键,做到任务明确、指标细化、方案具体、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并且要加大指导、督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要注重实效。医政医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在具体工作中出现不同的新问题,各相关单位要克服困难、因地制宜,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力求医政医改工作有突破、有亮点、有创新、有实效。

附件海原县2018年度农村基层远程会诊工作任务分配表

附件: 海原县2018年度农村基层远程会诊工作任务分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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