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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县卫生计生系统2018年财务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

索引号 640522017/2018-66712 文号 海卫计发〔2018〕193号 生成日期 2018-04-18 00:0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卫计局
 

城各医疗卫计单位,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各社区卫生服务站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落实财经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保证各项收入的合理使用,减少财务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经研究决定,于即日起对城各医疗卫计单位,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各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一次财务工作监督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检查,增强各单位贯彻落实国家财经政策的自觉性,进一步规范各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行为,找出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并进行有针对性的改进。 
     二、检查内容 
    1、主要检查2017年度、2018年1-4月份收支账簿、凭证,是否合理安排支出,是否存在超标准现象,同时重点检查各类费用开支的执行情况;

2、差旅费报销是否按照中共海原县委办公室、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海党办发201742号)、中共海原县委办公室、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暂行)>补充规定的通知》(海党办发201773号)的规定执行。

3是否严格执行《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海政办发2017210号)规定,国有资产采购、处置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处置固定资产,报废设备有无私自处理。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是否严格执行《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宁夏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财(社)发2016588号)规定执行。

5、各独立核算单位是否建立、完善了本部门的内部核算体系,是否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了相应的分工管理职责,签审程序是否完备,重点检查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稽核制度和财务报销制度是否健全

6、医疗收入是否按规定要求上缴国库,是否存在截留,坐支、挪用情况,是否存在收款不入账,重点检查私设“账外账”和“小金库”的行为。

7、是否存在不按政策规定滥发奖金、补贴、福利等行为。 

    三、检查的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拟定2018419日开始,具体检查时间临时通知

四、检查组人员安排

 长:田进生

  :马海东      南化忠     杨生智  

罗茂福      赵钱广     李生秀

五、相关要求

  (一)这次财务检查是进一步提高各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强化会计监督职能,加强财务内审工作的必要步骤,也是检验和考核各单位财务内审工作的一把尺子,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二)各被检查单位要按照检查内容和检查组的要求,提供客观真实的财务资料,并针对本单位财物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组织好相关汇报材料,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

  (三)对此次专项财务检查情况,将在全系统进行通报。

 

 

 

                                     海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41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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