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17/2018-66712 | 文号 | 海卫计发〔2018〕193号 | 生成日期 | 2018-04-18 00:00:00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卫计局 |
县城各医疗卫计单位,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各社区卫生服务站: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落实财经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保证各项收入的合理使用,减少财务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经研究决定,于即日起对县城各医疗卫计单位,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各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一次财务工作监督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检查,增强各单位贯彻落实国家财经政策的自觉性,进一步规范各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行为,找出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并进行有针对性的改进。
二、检查内容
1、主要检查2017年度、2018年1-4月份收支账簿、凭证,是否合理安排支出,是否存在超标准现象,同时重点检查各类费用开支的执行情况;
2、差旅费报销是否按照中共海原县委办公室、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海党办发〔2017〕42号)、中共海原县委办公室、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暂行)>补充规定的通知》(海党办发〔2017〕73号)的规定执行。
3、是否严格执行《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海政办发〔2017〕210号)规定,国有资产采购、处置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处置固定资产,报废设备有无私自处理。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是否严格执行《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宁夏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财(社)发〔2016〕588号)规定执行。
5、各独立核算单位是否建立、完善了本部门的内部核算体系,是否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了相应的分工管理职责,签审程序是否完备,重点检查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稽核制度和财务报销制度是否健全。
6、医疗收入是否按规定要求上缴国库,是否存在截留,坐支、挪用情况,是否存在收款不入账,重点检查私设“账外账”和“小金库”的行为。
7、是否存在不按政策规定滥发奖金、补贴、福利等行为。
三、检查的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拟定于2018年4月19日开始,具体检查时间临时通知。
四、检查组人员安排
组 长:田进生
成 员:马海东 南化忠 杨生智
罗茂福 赵钱广 李生秀
五、相关要求
(一)这次财务检查是进一步提高各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强化会计监督职能,加强财务内审工作的必要步骤,也是检验和考核各单位财务内审工作的一把尺子,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二)各被检查单位要按照检查内容和检查组的要求,提供客观真实的财务资料,并针对本单位财物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组织好相关汇报材料,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
(三)对此次专项财务检查情况,将在全系统进行通报。
海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中卫市各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