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17/2018-66708 | 文号 | 海卫计发〔2018〕184号 | 生成日期 | 2018-04-15 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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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卫计局 |
县城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各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
近期,我县个别乡镇发生疑似皮肤炭疽疫情,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为进一步加强炭疽、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工作,有效预防控制疫情的传播,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突发疫情应对准备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进一步密切协作,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共同做好人畜共患疾病防治和突发疫情应对准备工作。
二、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人畜共患病防治能力建设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防治技术规范,进一步完善本单位炭疽和布鲁氏菌病突发疫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和防控救治技术规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突发疫情防控必备物资储备和相关检验检测设备的调试,为突发疫情处置提供保障,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适时开展突发疫情应急演练。同时要切实加强对人畜共患病防治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三、加强疫情监测,做好疫情防治工作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强化重点科室医务人员培训,提高传染病发现、报告和诊治能力,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规定,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强化发热门诊建设。同时,要主动收集畜间疫情信息、分析疫情资料、掌握畜间疫情流行规律,及早捕捉人间炭疽、布病疫情苗头,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
四、突出工作重点,把好关键环节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传染病监测报告、调查处置等措施,建立应急值守制度,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苗头,应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原因,果断采取措施加以控制,防止疫情扩散蔓延。要督促辖区学校和托幼机构认真落实学生晨午检和因病缺勤报告制度,及早发现疫情,防止扩大。要加强布病、炭症、流行性出血热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协调落实好源头治理措施,积极阻断传播途径,加大高危人群保护力度。
五、加强宣传,普及防治知识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结合冬春季传染病疫情形势及防控需要,明确宣传重点,将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将个人卫生行为的养成和疾病防控工作相结合,注重宣传内容的正确性和通俗性,创新健康教育方式和载体,紧密联系群众日常生活发布科学防病知识。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台等新媒体传播健康知识,使健康教育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指导学校、单位加强学生和职工防病知识教育,要加大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群众自我防病的能力和及时主动就医的意识。
海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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