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各医疗卫计单位,各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
现将《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区预防接种宣传工作的通知》(宁卫计办发〔2018〕19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医疗卫计单位要在4.25宣传活动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新媒体(微信、微博等)广泛宣传;设立专题宣传咨询台,制作宣传画、免疫规划宣传折页和宣传单等。
二、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计中心要通过预检分诊台、产科等发放预防接种宣传资料,悬挂宣传主题、LED滚动宣传等方式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并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
三、各医疗卫计单位要在人口集中的学校(托幼机构)、企业或社区开展一次预防接种专题讲座、专题宣传咨询活动等。做好宣传活动期间影像资料的收集和汇总,活动结束后将活动信息和照片报县卫计局公共卫生科。
海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