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各医疗卫计单位,各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
因人事变动,现将海原县卫生计生系统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如下:
组 长:卢俊福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副组长:薛正东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田兴贵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田风总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田进生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樊 军 县医改办专职副主任
成 员:黄录宁 县人民医院院长
马尚钰 县中医医院院长
张志春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刘彦虎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穆宗海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张鹏鸿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办公室主任
李廷虎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主任
马海东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会计
马振坤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项目办主任
李进海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医改办主任
王红力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共卫生科科长
马天祥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各乡镇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马天祥(兼).
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将消防工作纳入卫生计生工作总体规划,坚持业务工作与消防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保障卫生计生事业安全发展。
(二)保障消防经费投入,督促医疗卫生系统加强消防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卫计行业消防能力和水平。
(三)建立完善的消防责任体系,与下属单位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每半年对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落实岗位消防责任制,完善消防管理制度。
(四)在办理密集场所《行政许可证》之前,将消防安全作为前置条件,禁止拟开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无消防部门审核擅自开业。
(五)建立卫计系统重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全员职工抗御火灾的能力和水平。
(六)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卫计系统干部职工消防法律法规意识、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
海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