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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 640522017/2018-44930 文号 海卫计发〔2018〕41号 生成日期 2018-02-05 00:0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卫计局

海卫计发〔2018〕41

 

关于拨付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通知

七营镇卫生院:

你院《关于七营镇卫生院新建综合楼办公设施配置的申请报告》(海七卫发2017〕37)、《关于申请维修业务用房及经费的报告》(海七卫发2017〕34)均收悉,经我局2017年第14次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现拨付你院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400000元,用于新建综合楼办公设施配置和维修业务用房,不得挪作其他支出。

此款请列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0类03款99项“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科目。

   

(此件公开发布)                  

 

 

海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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