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17/2018-42481 | 文号 | 海卫计发〔2018〕15号 | 生成日期 | 2018-02-12 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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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卫计局 |
海卫计发〔2018〕15号
关于印发《2018年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城各医疗卫计单位,各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
为全面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健康扶贫行动计划(2017年—2020年)》(宁政办发〔2017〕157号)精神,现将《2018年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领会,抓好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是健康扶贫工作非常关键的一年,既是健康扶贫工作成果集中显现之年,也是健康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整改之年。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为确保健康扶贫工作紧张有序、忙而不乱,既能做到全面推进,又能做到重点突出,根据自治区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及主要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8年全县健康扶贫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1.进村入户开展健康扶贫政策宣传,政策知晓率达到95%以上,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2.规范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更新维护,确保信息准确率达到100%;
3.继续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2018年针对20种大病实施集中救治,救治率80%以上;
4.提高农村贫困人口慢病签约、履约服务质量,建档立卡户慢病管理签约率达到100%,管理率达到100%;
5.全面覆盖“一站式结算”系统,大力推进“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新模式;
6.继续实施大病保险财政补助、政府兜底等补偿渠道精准报销,彻底解决贫困人口就医负担,大病实际报销率90%以上,个人自付费用不超过10%,健康扶贫患者全年医疗个人自付费用控制在5000元以内;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健康脱贫冬季暖心服务活动。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健康脱贫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解决健康脱贫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快推进健康脱贫重点任务落实,提高贫困群众获得感,推动将健康脱贫政策精准到人,根据国家、自治区、市卫健委要求,2018年1-2月,充分利用外出务工人员春节集中返乡的有利时机,组织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人员,走村入户,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农村贫困户和患有大病、慢性病农村贫困人口为重点,逐户、逐人、逐病宣传贯彻落实健康脱贫政策,开展分类救治,切实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为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提供健康保障。
(二)提高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质量。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是展现工作成效的重要形式,是国家和自治区健康脱贫考核的重要依据。2018年,继续强化、规范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更新和维护工作,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核准率、救治率和救治费用录入准确率达到100%,新增建档立卡贫困户核准率达到100%。
(三)继续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一是继续落实农村贫困人口患者取消其在县域内县乡两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二是扩大贫困人口医疗保障范围。针对疑难杂症产生的特殊治疗费用,以及因第三方责任且无赔付能力等医保政策之外的特殊医疗费用进行救助,实现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无缝隙、全覆盖。三是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逐步规范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四是定点医疗机构实行“一站式”结算,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五是开展送药上门活动。对农村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开展“一对一”送药上门服务,做到“看病有药医,买药不出门”。六是落实脱贫不脱政策待遇,2016、2017年度脱贫人员继续享受农村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政策,直至全部实现“人脱贫、村出列、县摘帽”,避免发生因病返贫现象。
(四)提高贫困人口签约服务质量。县财政出资为每名农村贫困人口代缴签约服务费用,每人建立一份电子健康档案、明确一名乡村医生签约,利用“健康直通车”免费提供健康体检、随访和转诊等服务,健康随访次数县级团队2次/每年、乡级团队4次/每年、村医6次/每年,增加体检服务项目,提高履约质量。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服务覆盖率达100%。
(五)开展贫困人口大病慢性病分类救治。按照“三个一批”要求,利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资源,按照疾病患者、高危人群和一般人群,对贫困人口实行分类健康干预。一是对患有一次性能够治愈的20种大病农村贫困人口患者,制定一对一诊疗方案、实行单病种付费等措施,科学分类进行集中专项救治,二是认真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集中救治工作,对三级以上患者进行集中救治,减少重症精神病病人对社会的危害,减少因病致贫现象发生。三是对全县农村已婚育龄妇女“乳腺癌、宫颈癌”进行免费筛查,早发现、早治疗,阻断因病致贫。四是对于需要维持治疗的慢性病,由就近具备能力的医疗机构实施治疗;对于需要需要长期康复治疗的,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实施定期治疗和康复管理。
(六)全面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一是加强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提升居民健康意识,形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二是加大贫困地区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防控力度。加强肿瘤随访登记及死因监测,扩大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覆盖面。三是对患有冠心病、脑卒中的贫困人口进行规范管理,增加随访次数。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开展垃圾治理全覆盖,切实改变农村居住环境,减少贫困人口发病率。
(七)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一是进一步实施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通过开展“京宁、闽宁”帮扶、“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和“凡晋必下”工作,着力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常见病、多发病”诊断能力,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二是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2018年每个乡镇卫生院都要建立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加强中医药设备配置和中医药人员配备。三是加强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四是利用国开行贷款和扶贫项目资金,加强县乡村医疗阵地和医疗设备建设,为107个行政村建设一所标准化村卫生室,改善村级医疗卫生条件。五是鼓励乡村医生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对取得学历的给予适当补助,提升乡村医生服务水平。
(八)健全健康脱贫工作考核机制。科学制定考核方案,健全“月督查、月点评、季调度、年总评”制度,继续加大健康脱贫工作督查力度,并针对考核结果,及时兑现奖惩。以督查为抓手,推动健康脱贫攻坚取得实效,确保健康脱贫示范县创建验收取得成功!
(九)建设医疗综合保障“一站式”信息平台。完善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费用结算信息平台建设,配合人社部门在政务大厅设立“一站式”信息平台窗口。
(十)实行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全面落实自治区卫健委、人社厅、扶贫办、民政厅4厅局已联合下发了《宁夏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实施方案》,农村贫困患者在县域内的所有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 服务新模式。
(十一)加大健康扶贫政策得宣传力度。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稳妥回应群众关切,以群众满意度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利用微信、电视等媒体和便民服务窗口、医疗机构、社区(村)公示栏等公众场所,通过发放宣传单、办事流程图、政策咨询、现场办公等形式,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政策宣传活动,确保广大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
(十二)开展健康扶贫患者满意度调查。印发健康扶贫患者满意度调查表,成立若干领导小组,深入基层开展健康扶贫患者满意度调查,把健康扶贫患者满意度作为衡量健康扶贫工作有效尺度。
(十三)综合分析2018年健康扶贫患者。从健康扶贫签约率、治愈率、政策补偿率、救治率、大病集中救治、重病兜底等多方面综合分析2018年健康扶贫工作取得的实效。
(十四)开展健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建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实施限期整改与长期治理相结合,完善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按照“三个不放过”(不重视不扎实的不放过,治理成效不明显的不放过,群众不满意的不放过)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坚持边整改、边治理、边总结,举一反三,确保取得实效。
三、工作要求
一要精心安排。针对2018年健康扶贫重点工作,做到“三个早”即:早安排、早落实、早总结。
二要抓好落实。完成2018年健康扶贫工作任务,抓好落实是关键,做到任务明确、指标细化、方案具体、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并且要加大指导、督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创新机制。健康扶贫工作政策性强,工作中出现不同的新问题。要探索健康扶贫新举措,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精准施策。切实做到精准到户、精准到人、精准到病、一人一策、一病一方。彻底解决让贫困群众看得起病,不出现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现象。
海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