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海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登录个人中心 无障碍阅读 长者版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新闻中心 网上办事 政民互动 走进海原
统计公报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统计信息 > 统计公报

海原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索引号 640522023/2025-00029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6-20 10:05: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统计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统计局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2607,比2018年末增加356,增长15.8%;产业活动单位13124,增加574,增长22.5%;个体经营户26262,增加12141,增长86.0%(详见表2-1)。

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2607

100.0

  企业法人

1345

51.6

  机关、事业法人

176

6.8

  社会团体

26

1.0

其他法人

1060

40.7

二、产业活动单位

3124

100.0

第二产业

422

13.5

第三产业

2702

86.5

三、个体经营户

26262

100.0

第二产业

754

2.9

第三产业

25508

97.1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905,占34.7%;批发和零售业383,占14.7%;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80,占14.6%。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8656,占33.0%批发和零售8611,占32.8%租赁和商务服务3118,占11.9%(详见表2-2)。

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2607

100.0

26262

100.0

农、林、牧、渔业*

44

1.7

-

-

采矿业

NA

0.1

-

-

制造业

178

6.8

499

1.9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8

0.7

-

-

建筑业

213

8.2

255

1.0

批发和零售业

383

14.7

8611

32.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71

2.7

8656

33.0

住宿和餐饮业

17

0.7

2317

8.8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5

0.6

-

-

金融业

NA

0.1

-

-

房地产业

46

1.8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80

14.6

3118

11.9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82

3.1

-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0

0.8

-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66

2.5

2716

10.3

教育

84

3.2

NA

0

卫生和社会工作

37

1.4

38

0.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42

1.6

52

0.2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905

34.7

-

-

注:1.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以及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3.表中行业分类单位数小于等于3个的用“NA”代替。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7205人,比2018年末增加2212人,增长8.9%,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2315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3729人,减少150人,下降3.9%;第三产业从业人员23476人,增加2362人,增长11.2%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35332,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2916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7652人,占28.1%教育7184人,占26.4%租赁和商务服务2089人,占7.7%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12273,占34.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9083,占25.7%住宿和餐饮5013,占14.2%(详见表2-3)。

2-3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人)


个体经营户

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

其中:女性

合 计

27205

12315

35332

12916

农、林、牧、渔业*

168

32

-

-

采矿业

11

4

-

-

制造业

1940

1145

944

422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93

27

-

-

建筑业

1589

487

473

118

批发和零售业

1232

546

12273

735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72

150

9083

386

住宿和餐饮业

384

238

5013

336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98

48

-

-

金融业

223

83

-

-

房地产业

714

391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089

765

3220

47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70

184

-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40

215

-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66

81

4177

1126

教育

7184

4326

21

19

卫生和社会工作

1857

1246

75

75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23

110

53

7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7652

2237

-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92.14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145.33亿元,增长58.9%。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63.41亿元,增加54.80亿元,增长50.4%;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28.73亿元,增加90.53亿元,增长65.5%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66.51亿元,2018年末增加81.74亿元,增长96.4%。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12.54亿元,增加50.89亿元,增长82.5%;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53.97亿元,增加30.85亿元,增长133.4%

 2023年,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68.01亿元,比2018年增加35.99亿元,增长112.4%。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47.24亿元,增加25.20亿元,增长114.4%;第三产业营业收入20.77亿元,增加10.79亿元,增长108.1%(详见表2-4)。

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392.14

166.51

68.01

农、林、牧、渔业*

0.75

0.28

0.25

采矿业

0.45

0.41

0.06

制造业

20.03

12.20

19.9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34.91

93.29

19.92

建筑业

8.04

6.65

7.30

批发和零售业

7.57

4.87

6.6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07

2.64

1.48

住宿和餐饮业

1.16

0.37

0.4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0.15

0.12

0.13

金融业

1.82

0.02

0.005

房地产业

27.24

25.02

5.2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0.14

6.00

4.65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02

0.82

0.5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7.52

5.18

0.34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0.37

0.52

0.35

教育

14.50

0.53

0.58

卫生和社会工作

6.52

1.03

0.03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0.51

0.11

0.07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44.38

6.45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3位小数。


1产业活动单位是法人单位的组成部分。仅包含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的法人单位,称为单产业法人单位,该法人单位同时也是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由两个及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组成的法人单位,称为多产业法人单位。本公报中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单产业法人单位和多产业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中卫市各部门网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