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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索引号 640522023/2021-00041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6-15 11:41: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统计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统计局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的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17462人,占35.22%;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16056人,占64.7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65647人,乡村人口减少121434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21.91个百分点。

、流动人口[4]

6-1历次人口普查城乡人口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5]、流动人口均为76010人。流动人口中,外省流入人口为3044人,区内流动人口为72966人。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流动人口均增加46904人,增长161.15%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全县常住人口包括20个乡镇(甘盐池种羊场、南华山管理处、海城街道办)的常住人口。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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