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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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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统计局公布关于2018年度 “三星级”基层统计站的通知

索引号 640522023/2018-93430 文号 海统发〔2018〕50 号 生成日期 2018-12-25 16:16: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统计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统计局

乡镇统计站

为进一步提高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升统计诚信体系建设,切实维护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根据自治区统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统计星级单位管理实施方案》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基层星级统计站评选办法》,按照2018年全区统计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县统计局对全县乡镇统计站组织开展了星级统计站评选工作。

经基层统计站申报,县统计局对申报的“三星级统计站”的乡镇,从统计基础、统计业务、统计法制、统计服务等方面进行了验收认定。2018年全县共评出3家“三星级统计站”,分别为海原县海城街道办事处统计站、海原县七营镇统计站、海原县甘盐池扶贫开发管理委员会统计站。

基层统计站是政府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希望再接再厉,各统计站积极向“三星级统计站”学习,相互促进,取长补短,促进统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深化和提高统计工作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为服务经济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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