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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2024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

索引号 640522053/2025-00010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3-07 10:49:5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国家统计局海原调查队 责任部门 国家统计局海原调查队

2024年,海原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区市的决策部署,围绕扩内需、惠民生的主题,加大政策实施力度,推动2024年经济稳定运行。据调查资料显示,202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085.7元,同比增长4.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891.1元,同比增长7.7%。

一、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结构

2024年,海原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086元,同比增长4.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891元,同比增长7.7%。2024年,海原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为2.289,较上年同期下降了0.063,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进一步实现共同富裕。农村居民收入同比增长7.7%,增速较上年同期下降0.8个百分点。增速比全国高1.4个百分点,比全区高0.7个百分点,比中卫市高0.2个百分点。

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结构特点

(一)工资性收入拉动作用明显。2024年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9436元,同比增加1250元,增长4.8%,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为86.4%,对期内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86.8%,拉动增长4.2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6958元,同比增加502元,增长7.8%,占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6.7%,对期内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47.3%,拉动增长3.6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一是最低工资标准提升,海原县最低工资标准由三类地区调整为二类地区;二是机关事业单位晋升薪级、全额发放效能考核奖等促进工资性收入增长;三是春风行动就业援助实现转移输出,以及安置公益性岗位人数增加。多项利好政策促进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

(二)经营净收入稳步增长。2024年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1992元,同比增加93元,增长4.9%,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为5.8%,对期内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6.0%,拉动增长0.3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5148元,同比增加372元,增长7.8%,占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4.6%,对期内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35.1%,拉动增长2.9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一是“海原司机”品牌建设,为海原县交通事业不断输送人才,助力交通运输业稳步增长;二是今年以来,雨水丰富,海原县瓜菜产业价格良好,种植收益增长;三是海原县肉牛出栏量增长明显,牧业产业经营收入实现增长。

(三)财产净收入增长缓慢。2024年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587元,同比增加18元,增长3.1%,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为1.7%,对期内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1.2%,拉动增长0.06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88元,同比增加4元,增长4.2%,占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6%,对期内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0.3%,拉动增长0.03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全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登记备案面积实现增长,土地流转租金上升,促进农村居民财产净收入增长。

(四)转移净收入持续增长。2024年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2071元,同比增加95元,增长4.8%,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为6.1%,对期内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6.1%,拉动增长0.3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2698元,同比增加183元,增长7.3%,占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8.1%,对期内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17.2%,拉动增长1.3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一是养老金发放金额增加。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均实现增加,转移收入不断增长。二是今年以来,海原县涉农补贴金额增加,新增保母稳群饲草补贴,不断为农村居民织密保障网。三是2024年城乡居民低保与残疾人两项补贴在原有标准上逐步调增,同时城乡居民养老标准提高,发放金额增加,带动转移净收入增长。

三、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制约因素

(一)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受限。一是工资性收入作为带动海原县城镇居民收入的主力,在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比中均占比最高,政策性增资拉动作用明显,持续增长后劲不足。二是今年以来,受经济下行影响,务工人员减少,农村居民从事行业较为单一,部分务工人员主要从事行业为建筑行业,当前建筑工程项目减少,行业不景气,多返家从事种植养殖业,工资性收入缺乏增长点。

(二)农村居民经营压力犹存。一是海原县四季度玉米出售价格大幅降低,为1.7元/公斤,同比下降34.6%,玉米价格降低导致出售量减少,农村居民多用于自产自用。二是截止2024年,海原县活牛价格有所回升,但仍处于低位,农村居民养殖仍有亏损,购入价格高于售出价格,难以有效带动经营净收入增长。三是今年以来,交通运输业效益明显降低。据调查户反映,油车运输直接处于亏损状态,基本出售或进行改装,而气车相比于去年效益降低,需耗费更多时间经营,经营净收入增长面临困境。

(三)财产收入、转移收入增长乏力。一是居民理财渠道窄,理财意愿低、理财能力弱,群众缺乏必要的理财渠道和投资指导,居民首要选择仍是把多余的资金存入银行,财产增值不明显,难以拉动居民财产性收入快速增长。二是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用于车辆、房屋等的购置,住房等贷款利息支出增加,制约财产净收入增长。三是城镇居民转移性收入来源较为单一,主要依靠离退休金及基本养老金,缺乏相关直接性补助,增长困难。

四、促进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建议

(一)多方发力促进就近就业。一是抓好转移就业工作,提升就业稳定率。持续开展农民工就业服务专项行动,深化拓展闽宁等省际劳务协作,发挥政府就业服务补贴引导作用,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劳务中介机构和劳务经纪人积极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大力培育和发挥特色劳务品牌示范作用,鼓励引导家政服务、交通物流等服务业企业开发更多就业岗位,带动更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二是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扶持政策,提升居民就业率。积极抓住高校毕业的窗口期,实施人才引进政策,联合开展线下招聘会,现场吸纳各类高校毕业生,扩充乡村人才队伍,多方宣传,现场签订协议,鼓励各大高校毕业生就地入职。。

(二)提高保障能力,促进经营收入增长。一是完善农田设施,推动农业节水灌溉,增强农田抗旱排涝能力,确保特殊天气影响下,实现“旱灌涝排”,提高农田质量,助推农业提质增效。二是在现有基础上,保持肉牛价格稳定,探索提升肉牛价格或降低肉牛养殖成本政策,为养殖户降低成本,减少亏损,提高经营收入。三是打造本地品牌产品。根据海原县一主四特产品,挖掘产品价值,打造宣传推广本地区品牌产品,延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带动本地经营净收入增长。

(三)多措并举鼓励土地流转。进一步完善流转租金预付制度,鼓励承包方和受让方在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或者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公开交易。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监管机制,各乡镇要对流转农地经营、项目实施、风险防范等情况定期开展监督,及时查处纠正违法违规等行为,提高土地流转率,促进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租金收入增长。

(四)各方合力加快转移支付。加快各类补贴发放进度。一是相关部门对照去年同期出台政策,保证补贴金额稳中有增,涉及人群扩大,同时积极探索能提高城乡居民稳定增收政策。二是相关部门关注补贴发放进度,确保应发补贴及时发放到户。三是积极探索能提高农户种养殖积极性的相关政策。四是人社部门和各乡镇确保就业宣传及就业帮扶力度不减,对部分困难群体政策宣传、技能培训、就业岗位到户到人。

(五)文旅融合释放消费潜力。工信、文旅部门,结合2025年数码产品补贴及家电补贴方案,通过发放消费券的方式,促进城乡居民消费支出。同时开发旅游市场,结合本地特色,推出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消费促进活动,不断迭代升级新模式,持续激发消费新活力。出台相关优惠政策,优化服务模式,稳市场、促消费,激发居民消费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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