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23/2022-00054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2-11-01 10:09: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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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统计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统计局 |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发展环境和疫情突发等超预期因素影响,在县委和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区、市党委和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农业生产保持增长,工业增长稳中有进,项目建设加速推进,消费市场稳步回升,民生保障有力有效,全县经济运行稳中有进。
初步核算,2022年三季度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8.37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4.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0.68亿元,同比增长1.3%,占GDP比重15.6%,对GDP的贡献率为4.6%;第二产业增加值15.06亿元,同比增长10.6%,占GDP比22.0%,对GDP的贡献率为50.6%;第三产业增加值42.63亿元,同比增长2.7%,占GDP比重62.4%,对GDP的贡献率为44.8%。
一、农业经济发展保持增长
前三季度,全县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2.18亿元,同比增长2.3%,完成增加值11.23亿元,同比增长1.7%,占GDP的比重为16.4%,对GDP的贡献率为6.4%。其中,完成农业总产值10.39亿元,同比下降5.1%,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46.8%;完成林业总产值0.46亿元,同比增长31.8%,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2.1%;完成畜牧业总产值10.43亿元,同比增长12.0%,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47.1%;完成农林牧渔服务业总产值0.90亿元,同比增长10.4%,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4.1%。
二、工业生产持续稳定增长
前三季度,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同比增长12.1%,主要增长因素:2022年新增入库企业宁夏中车新能源有限公司截止9月底贡献产值占全县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62.2%,有效拉动了全县工业经济发展。
今年以来,由于规上工业企业数量翻倍(2021年年底4家,2022年新增入库5家,截止目前在库规上企业9家)。能源消耗量持续增高,前三季度全县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同比增长9.9倍,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增长8.7倍。
三、固定资产投资稳步上涨
前三季度全县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1.3%。总投资中,县属投资同比下降36.2%,占总投资的41.1%;区属投资同比增长130.7%,占总投资的58.9%。县属投资中:房地产投资同比下降41.8%;项目投资1同比下降33.4%。新能源投资同比下降72.4%。
四、市场消费保持增长
前三季度,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07亿元,同比增长1.3%,位列中南部九县第七。分地区看:城镇地区零售总额13.43亿元,同比增长3.9%;乡村地区零售总额10.64亿元,同比下降1.9%。分行业看:批发业零售额7.68亿元,同比增长2.2%;零售业零售额14.15亿元,同比增长0.9%;住宿业零售额0.10亿元,同比下降10.0%;餐饮业零售额2.13亿元,同比增长2.3%。分消费形态看:餐饮收入2.14亿元,同比增长1.7%,商品零售21.84亿元,同比增长1.2%。
五、财政金融平稳运行
据财政部门统计,前三季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953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83.1%,同比增长9.6%,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同口径增长16.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931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66.1%,同比下降12.3%,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同口径下降0.6%,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7.7%。非税收入完成1022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8.7%,同比增长41.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2.3%。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85849万元,完成变动预算的76.0%,同比增长2.4%。
截止9月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100.80亿元,同比增长8.1%。其中,住户存款余额61.84亿元,同比增长12.9%;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8.70亿元,同比增长23.3%;机关团体存款余额30.25亿元,同比下降3.9%。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85.65亿元,同比增长11.9%。其中,住户贷款余额73.29亿元,同比增长15.5%;企(事)业单位贷款余额12.36亿元,同比下降5.6%。
六、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
依据国家统计局海原调查队统计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152元,同比增长6.9%,位居中南部九县第五。其中:工资性收入19759元,同比增长7.1%,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89.2%;经营净收入1090元,同比增长5.7%,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4.9%;财产净收入390元,同比增长3.3%,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1.8%;转移净收入913元,同比增长5.6%,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4.1%。前三季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536元,同比增长8.0%,位居中南部九县第七。其中:工资性收入3955元,同比增长9.0%,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52.5%;经营净收入2245元,同比增长7.7%,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29.8%;转移净收入59元,同比下降18.1%,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0.8%;财产净收入1277元,同比增长7.3%,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16.9%。
七、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扩大
依据国家统计局海原调查队统计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全县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3.3%,较8月份持平。构成居民消费价格的八大类商品和服务涨幅较上年同期呈“一降一平六涨”态势。其中,衣着类下降1.1个百分点;教育文化娱乐相对持平;食品烟酒、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分别上涨3.8%、2.6%、1.2%、4.6%、7.7%、2.6%。前三季度,全县居民消费价格累计增长2.7%,涨幅较1-8月份上涨0.1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