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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乘风破浪“十三五”,绘就农村新画卷

索引号 640522053/2021-00022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4-14 11:19:4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国家统计局海原调查队 责任部门 国家统计局海原调查队

十三五”期间,海原县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强化质量导向,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村生产力得到极大解放,农民收入实现快速增长,农民生活质量显著改善。

一、“十三五”农村居民收入总体情况

(一)收入稳步增长。“十三五”期间,海原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66872.3元提高到2020年的10641.2元,5年提升了54.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显著增加。如图1所示:

1 “十三五”期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总体情况图(单位:元)

(二)年收入同比增速保持平稳。2016年海原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2015年同比增长9.8%2020年较2019年同比增长10.5%。增速与2016年相比有所加快,从5年增速数据来看,在逐步增长的态势下逐渐趋于平稳。2020年受疫情影响,增长速度较2019年有所减缓。如图2所示:

2  “十三五”期间海原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图

(三)收入结构合理化。根据调查资料显示:2016年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984.9元,占比43.4%,经营净收入2395.3元,占比34.9%,财产净收入105.4元,占比1.5%,转移净收入1386.7元,占比20.2%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4853.4元,占比45.6%,经营净收入3758.0元,占比35.3%,财产净收入96.6元,占比0.9%,转移净收入1933.2元,占比18.2%。具体如图3所示:

3 2016-2020年海原县农村居民收入四大项情况图(元) 

从以上数据显示: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在可支配收入中的比重越来越高,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所占比重逐年降低。一是随着近几年经济的发展,农村就业环境有所改善,就业机会也逐渐增多,带动了农村居民就近务工、外出务工,促进工资性收入增长;二是农牧业发展良好,海原县狠抓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截止2020年底,全县规模牛场、肉牛养殖合作社、家庭牛场累计达到227家;推进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行“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通过加大培育龙头企业力度,引导成立了全县马铃薯、小杂粮产业协会,带动和撬动农产品提质增效,从而促进第一产业的稳步增长;三是精准扶贫有成效,转移净收入比重下降。从根源破除贫困户“等靠要”思想,激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积极参加产业扶贫,通过产业帮扶搞养殖、搞种植,从根源促近增收;四是近年来,财产净收入的比重逐渐降低,主要由于前几年农村居民倾向于储蓄,利息收入促近财产净收入的增长,当前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存款逐年减少,用于车辆、房屋等的购置,住房等贷款利息支出增加,制约财产净收入增长。

二、当前农村居民收入面临的困难

(一)龙头企业带动能力不足,限制了一产收入持续高速增长。近年来,海原县围绕设施农业、特色产业、旱作节水农业、草畜产业建设了一批示范基地,在示范引领海原县现代农业发展上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还存在规模小、标准化程度低、基础设施不健全等因素,对示范引领产业扶贫作用发挥不够明显,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第一产业快速高效发展。

(二)新型经营主体联农带农意识不紧密。全县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联合社、农机作业公司、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站真正与农户建立联农带农利益联接机制的不多,普遍存在只顾自己发展,经营机制不完善,缺乏示范引领贫困户共同发展的机制。

(三)生产加工体系薄弱,农民增收效益低。全县马铃薯、小杂粮等精深加工企业少之又少,农产品大都以初级产品进行销售,制约了增收效益。

(四)工资性收入持续增长较难。一是农村居民文化学识较低,外出从事行业一般存在工期短、工作连续性差的问题,且多数为体力劳动与零工,由于缺乏就业技能,基本都是上一份零工完成后再重新寻找下一份工作,很难实现稳定就业二是劳动权益难以保障,外出务工的就业者,多数未和雇主或者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一旦发生劳动纠纷或者争议,将很难用有效的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促进农村居民收入持续增长的建议

(一)巩固提升“离土”产业成效。持续以就业需求为导向,转观念、强技能、建基地、抓就业、带创业,加大贫困劳动力劳务技能培训,培育壮大劳务中介组织和带头人,带动贫困群众就业创业,实现增收致富。同时,加大劳务输出力度,依托人力资源优势,紧盯市场劳务需求,继续采取“点对点”集中定向输送、有序引导自发外出务工等方式,促贫困群众稳定就业增收。

(二)持续加大创业扶持力度。严格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认真落实创业培训+担保贷款+创新服务“三位一体”的创业模式,进一步简化程序、降低申请门槛、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对创业担保贷款跟踪调查问效,提高创业担保贷款使用效果,促进就近就地就业创业。

(三)发挥地域优势,提高农业经营者收入水平。一是育小农户成职业化农民,促进农村规模化、标准化种养。二是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大力引进大型龙头企业,着力培育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提升一批、规范一批、整治一批、组建一批,确保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效益、起作用、常态化运转、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村居民收入持续增长。

(四)加强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一是加快土地经营权流转,借助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企业等需求适度规模流转土地经营权,促进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租金收入增长。二是进一步加强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根据农村居民资金少、承受风险能力弱等特点,开发出符合农村居民的金融理财产品,为农民提供更多、更安全的投资渠道,促进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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