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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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640522008/2017-44276 |
文号 |
海建发〔2017〕68号 |
生成日期 |
2017-03-20 00:00:00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住建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住建局 |
关于尽快组织上报供水、排水应急预案的通知
自来水公司、污水处理厂:
为切实加强对城市供水、排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进一步提高城市供水、排水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和水平,保证城市供水、排水事故突发后能够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单位(部门)应急预案,务必于2017年3月底前上报局供排水办公室。
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3月17日
相关链接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中卫市各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