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05/2026-00007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6-03-02 10:28:4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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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审计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审计局 |
根据审计工作需要,我局拟聘请专业人员辅助审计工作,按照《海原县审计局聘请专业人员辅助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专业人员要求
(一)海原县财政局具体组织202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
工作地点:海原县
人员要求:财务审计人员3名(其中中级及以上职称2名)
工作天数:2026年3月—6月(预计50天,具体时间视工作情况)
(二)海原县水务局经济责任审计暨202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海原县水务局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
工作地点:海原县
人员要求:财务、工程造价审计人员3名(其中中级及以上职称2名)
工作天数:2026年3月—7月(预计45天,具体时间视工作情况)
(三)海原县卫生健康局经济责任审计暨202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工作地点:海原县
人员要求:财务审计人员3名(其中中级及以上职称2名)
工作天数:2026年3月-6月(预计45天,具体时间视工作情况)
(四)海原县统计局经济责任审计暨202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工作地点:海原县
人员要求:财务审计人员2名(其中中级及以上职称1名)
工作天数:2026年3月—6月(预计25天,具体时间视工作情况)
(五)海原县关桥乡人民政府经济责任审计暨202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海原县郑旗乡人民政府经济责任审计暨202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工作地点:海原县
人员要求:财务审计人员2名(其中中级及以上职称1名)
工作天数:2026年3月—6月(每个项目预计各25天,具体时间视工作情况)
(六)海原县2025年城市更新之城区危旧房屋征收改造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
工作地点:海原县
人员要求:财务、工程等相关专业人员4名(其中中级及以上职称2名)
工作天数:2026年3月—6月(预计60天,具体时间视工作情况)
二、辅助审计服务费测算标准
按照《海原县审计局聘请专业人员辅助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规定,辅助审计服务费按以下标准计算:
(一)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含注册会计师、注册造价师等执业资格人员)一个工作日1000元(税前,下同);
(二)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人员一个工作800元;
(三)具有初级职称的专业人员一个工作日600元;
(四)其他专业人员一个工作日400元。
在以上标准费用的基础上,海原县审计局对辅助审计工作质量进行综合考评,实行绩效浮动。综合考评结果为优秀的,每人每天上浮200 元;考评结果为良好的,每人每天上浮100 元;其他考评结果执行标准费用。
以上费用包含住宿费、餐费、交通费及其他税费等,实行定额包干,由海原县审计局与辅助审计人员所在机构统一结算。实际结算费用取决于拟聘人员能否胜任具体审计工作、在具体审计工作中能否遵守相关要求以及审计组组长对拟聘人员工作质量的评价。标准费用及浮动费用均由海原县审计局直接支付给拟聘人员所在的机构。拟聘人员实际所得报酬由其所在机构确定。
工作中需聘请其他相关专业人员提供审计咨询服务的,经海原县审计局同意后,按照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三、聘请人员确定规则
(一)报名人数少于或者等于拟聘用人数的,符合该技术条件的所有报名人员直接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二)报名人数多于拟聘用人数的,从符合专业技术条件的报名人员中择优确定。
(三)符合相对较高技术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拟聘请人数的,根据审计项目实施股室实际需求,可以相应增加相对较低技术条件拟聘请人数。
四、报名要求
由第三方机构推荐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一)推荐报名的第三方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推荐报名的机构,即拟派人员所在机构应当是处于正常营业状态的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咨询公司、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等。推荐机构拟派遣的专业人员应与本机构签订了劳动合同。
(二)报名资料要求
1.推荐报名机构营业执照;
2.会计师事务所或财务咨询公司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资质证明;
3.拟派人员推荐报名表;
4.拟派人员资格资质证书复印件;
5.推荐机构承诺书;
6.推荐人员历史业绩或审计成果。
重要提示:推荐报名机构必须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推荐报名中弄虚作假的,海原县审计局将对该推荐报名机构予以公布,并在公布之日起三年内将该推荐报名机构列为辅助审计选聘工作禁止往来单位。
(三)报名截止时间
2026年3月4日18:00。
(四)报名方式
第三方机构携带报名材料到海原县审计局(三楼)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报名或邮寄材料报名)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955-4012983
附件:1.拟派人员推荐报名表
2.机构承诺书
附件1
拟派人员推荐报名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文化 程度 | 专业 | 工作经历 | 职称或者执业资格 | 取得资格时间 | 联系 电话 | |
参加工作时间 | 到本机构 时间 | |||||||||
报名项目: | ||||||||||
负责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机构承诺书
本机构承诺如下:
一、本机构目前处于正常营业状态,经营需要事先获得行政许可的业务或者需要备案的业务均已按程序取得了许可或者进行了备案。
二、本机构推荐报名的人员已与本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本机构工作1年以上,报名表所填信息真实,所附人员资格资质等证明文件材料与原件核对一致。
三、自被通知确定聘用辅助审计工作开始至结束,本机构不会撤回被确定中选的本机构推荐报名人员。
四、本机构将按照海原县审计局的要求,与海原县审计局签订服务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程序确认费用,并出具符合规定的服务费用发票。
五、被确定中选的本机构推荐报名人员在审计期间(含在途时间),与海原县审计局不存在劳动关系,也不存在雇佣关系。
六、如本机构在报名资料中弄虚作假,本机构同意以下事项:
(一)海原县审计局将对外公开我单位弄虚作假的事实;
(二)海原县审计局在公开弄虚作假事实之日起三年内将我单位列为辅助审计选聘工作禁止往来单位。
负责人(签名):
作出承诺的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中卫市各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