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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市场监管局重拳整治民用“三表”计量收费乱象

索引号 640522019/2025-00112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6-24 16:58: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市管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持续加强民用“三表”(水表、电表和燃气表)计量、收费监督管理,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结合2025年海原县16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推进要求,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监管职能,扎实开展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问题整治。



一是统筹推进,织密民生“监管网”。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关于印发<2025年全区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市监餐发〔2025〕21号)要求,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水电气计量失准、违规收费、价格违法等问题,县市场监管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以局党组专题会议、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推进会为抓手,组织研究、统筹部署、稳步推进。并通过建立“分管领导牵头抓、相关科室负责抓、专门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格局,确保整治出成绩、见成效。

二是依法查办,守好百姓“钱袋子”。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扎实推进民用“三表”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授权检定机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民用“三表”计量和价格违法行为,共检查“水电气”经营主体24家次,征集线索24条,其中,海原县某小区营业房的租户马先生提供的线索格外引人关注。马先生称2025年4月份通过公众号缴纳3月份水费时显示当月产生费用3500余元,表示对此费用的不认可,认为水投公司存在乱收费行为,多次联系水投公司反馈一直未解决。我局经调查发现,宁夏水投中源水务有限公司海原分公司存在未按实际读数抄表的情况,预估多抄3556.1元,要求现场重新进行计费,依法依规为马先生挽回损失3485元。通过持续加强对水表计量等方面的监管,及时发现并处理了“预估抄表”造成的计量不准确问题,进一步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了市场公平公正。



    三是系统施治,直击群众“关切点”。坚持以源头管理为关键,对全县6家“水电气”经营主体(供电公司2家,供水公司2家,天然气公司2家)建立健全底数台账,签订《计量诚信承诺书》6份,督促经营主体全部规范公示收费项目及标准、完善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台账、落实计量器具到期轮换制度。坚持以计量器具抽检为抓手、以现场核查为重点、以落实轮换为保障,送检待安装计量器具39块,其中水表15块、电表12块、天然气表12块均正在检定中;组织核查收费票据36份,均能够按照公示标准收费;督促经营主体按期完成轮换气表158块(2025年应轮换气表190块,轮换率83.16%),水表3852块(2025年应轮换水表7517块,轮换率51.24%)、电表5165块(2025年应轮换电表16735块,轮换率30.86%),后续将持续跟进,确保在用民用“三表”标识标志齐全、轮换到位。

四是征集线索,堵塞监管“疏漏点”。以海原县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为载体,广泛发布《海原县关于征集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问题线索的公告》《关于规范民用“三表”计量行为提醒告诫书》,整合12315平台收集举报投诉信息,公开来电来访渠道,形成“线索收集—联合执法—台账管理”线索查办闭环机制。共征集线索24条,除不实举报线索外,处理涉及“预估抄表”造成计量不准确问题线索5条,“更换水表未告知消费者且未留存原水表”产生计量收费问题线索3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699.99元。正在对使用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的经营行为1件进行立案查处。

下一步,海原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强强制检定管理、使用过程管理,组织开展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计量监督检查和民用“三表”居民在用端计量性能监督抽查,聚焦因抄表周期混乱、违规估抄、错抄等导致的收费不规范问题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执行政府定价等价格违法行为,深入开展监督检查;监督引导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计量诚信自我承诺,有序推进计量器具到期轮换,做好轮换前信息报送、政策解读、舆情应对预案;不断完善与公安机关的线索研判、联合执法机制,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严厉打击民用“三表”计量和价格违法行为,切实提高市场监管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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