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19/2025-00087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5-04-22 09:24:34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市管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各成员单位:
为健全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监督检查内容、方式和流程,持续提升协同监管能力,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场监管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现就海原县做好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着力规范监管流程
(一)制定抽查事项清单和年度抽查工作计划。一是制定并完善本单位的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事项名称、抽查内容、方式等,严格控制重点检查事项的数量和一般检查事项的抽查比例。二是依据本单位抽查事项清单,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含本单位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平衡规划好抽查时间,避免比例过高、频次过密和抽查时间集中而造成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三是请各成员单位于4月30日前通过宁夏“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和海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工作计划。
(二)动态调整“一单两库”。各相关单位在已建立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的基础上,持续健全完善“一单两库”信息,对“一单两库”进行动态管理,及时将相关信息归集到宁夏“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
(三)规范实施检查。要严格按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实施检查,防止在任务制定、开展检查、结果录入、审核公示等工作环节出现超时违规问题。要根据自治区司法厅统一安排,严格落实“扫码入企”检查,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入企检查行为。要健全随机抽查后续处置机制,规范问题线索的转办、移送等工作,落实监管闭环。
二、持续提升监管效能
(一)着力提升监管效能。要强化双随机抽查与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针对不同的信用风险分类等级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有“专业”信用分级分类结果的,要进一步拓展“通用+专业”的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抽查工作中的应用,进一步提升监管效果。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市场监管部门在同一年度内对信用风险低的同一经营主体,原则上不得重复抽查。
(二)统筹双随机监管和重点监管。除根据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和问题线索开展的靶向监管以外,日常涉企行政检查原则上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进行。重点领域监管要统筹行业风险防控、行政刑事违法情况和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强化业务协同、检查结果互认,实行全链条、全覆盖、全过程监管。各部门要全面梳理职责范围内的重点监管事项,明确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措施等内容。在重点监管事项清单之外,推进双随机监管全覆盖。
三、探索创新监管方式
(一)深化联合监管。在确保监管效能的前提下,强化“内部联合”和“外部综合”,全面深化“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模式,确保实现能合并实施的不重复检查、能联合实施的不多头检查,并在实践中不断拓展范围、领域,切实压减涉企检查频次,不断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
(二)强化服务意识。要牢固树立寓服务于监管之中的理念,在抽查检查过程中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教、合规经营指导,并及时回应经营主体有关问题及诉求。针对相关监管领域、特定监管对象或抽查事项能通过书面核查、信息共享、网络监测、视频检查等方式监管的,大力推广非现场检查,压缩现场检查频次,减轻企业负担。
三、做好资料收集报送、信息录入工作
各单位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规范开展现场检查,对发现问题线索做好收集,及时跟进、深挖细究,达到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查处,确保监管取得实效。
联系人:郭永前 联系电话:4012319
邮 箱:hyxsgj2021@163.com
附件:1.海原县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5年修订版)
2.海原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5年修订版)
3.2025年度海原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