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12/2025-00020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5-04-21 14:41: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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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水务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水务局 |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县关于开展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我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持续推进行政监管科学化、规范化,加快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次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实现水利监管领域全覆盖为目标,推进“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监管模式,紧密围绕全县水利中心重点工作,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切实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成效。规范水利系统执法监管行为,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监管过程公平、透明、高效。稳步推进我县水利行业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工作机制。局属各单位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并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按照随机事项抽查清单制作执法检查方案和检查记录表。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做到全面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二)完善“一单两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水务局行政权力,建立健全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题、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结合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数据库为基础,建立本单位检查对象名录库;结合单位执法队伍实际、内部职能划分确定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对“两库”实施动态管理事项进行实时修改、增加或者删减。
(三)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方式。结合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在“两库”中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实行“双随机”抽查。按照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需要对特定行业领域进行全面检查的,视情况随机确定相关的执法人员。被抽取的行政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选择重新抽取行政检查人员。每次行政检查抽取的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
(四)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要切合实际,确保必要的随机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并逐步提高。对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进行重点监管,完善执法检查程序,督促整改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复查合格,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五)依法处理公示抽查结果。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实现抽查成果综合运用和监管结果双公开。强化抽查检查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引导推动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自觉遵法守法。对存在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并按规定纳入社会信用记录。随机抽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和社会公开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细化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明确工作进度,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对工作落实欠佳的要督促整改,并进行通报。
(三)加强宣传培训。加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宣传力度,运用多种形式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进行宣传,加强对水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综合能力。
附件:海原县水务局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
海原县水务局
2025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