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18/2025-00184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5-04-17 09:1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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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民政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民政局 |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要求,结合民政工作职能制定我单位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一、随机抽查事项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2025年度将对民办非企业进行行政检查、对社会团体进行行政检查、对公益性墓地进行行政检查、对社会救助工作进行行政检查、对养老机构进行行政检查。
二、抽查时间
检查工作应于 11 月底前完成
三、抽查原则
随机抽查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提升监管效能、降低行政成本。
四、抽查方式
抽查对象的确定: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查。
检查人员的确定:从本单位执法检查名录库中随机选派。采取实地检查的,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检查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充分认识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性,深入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会议精神,抓好民政系统的监管工作,认真谋划实施,统筹安排,将各项工作要求切实落到实处。
(二)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工作人员对被抽查对象实施检查时,不得索取或收受抽查对象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在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违法的工作人员,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做好抽查检查结果公示工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原则,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海原县民政局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部门内)
3、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部门联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