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海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登录个人中心 无障碍阅读 长者版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新闻中心 网上办事 政民互动 走进海原
双随机一公开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双随机一公开

海原县住建局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抽查工作计划

索引号 640522008/2025-00042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4-08 16:32:5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住建局 责任部门 住建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进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制定住建局2025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抽查工作计划

一、随机抽查原则

按照住建部门的监管职责,结合工作实际,从法定的监督检查事项中梳理出推广双随机事项清单,并对不同的监管事项、监督对象采取差异化运行管理机制,提高监管工作实效。坚持法无规定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推广随机抽查的事项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在确保监督检查事项依法有序的前提下,实现随机抽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主动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检查结果等相关运行机制等信息,约束监督检查自由量裁权,加强对监督检查权力运行的监督,实现检查权力阳光下运行。

二、组织领导

为有效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住建局成立由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领导小组。

    长:罗永平    住建局党组书记  局长

    长:冯兴伟    住建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马      住建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马      住建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员:王彦发  公用所所长

          段    质监站站长

          杨志晖  保障中心主任

          卢彦香  招标办主任

          田兴福  信访办主任

          马进锋  村镇站站长

          李守祥  园林办主任

          张    水暖办主任

          陈义江  清洁能源办主任

          马    工改办主任

          田均森  行政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行政办,办公室主任由行政办分管领导担任,具体负责双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安排、指导、协调、督查和具体工作的落实。

三、抽查范围及抽查实施要求

(一)抽查范围

建筑企业资质、在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建筑工程招投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检查、建设工程招投标检查、房地产市场监督检查、物业服务管理检查、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检查、污水处理设施检查、供热供水供暖企业经营许可检查、保障性安居工程检查、农村危房改造检查、城镇燃气安全运行监督检查

(二)实施要求

1、各职能检查人员应认真履行监管任务,严格遵守制度及相关要求。按照分工负责、协作配合、各负其责的原则,依法进行检查。必须做到内容明确、程序合法、文书规范。

2、制定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公开,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行政权力调整情况随时进行动态更新。各抽查事项由责任股室牵头,严格按照已公布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开展有关事项的随机抽查工作,并将随机抽查作为选取日常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

3、建立的随机抽查人员名录库,进行公开,并根据人员调整情况进行动态更新。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前,各抽查事项由责任科室牵头,从本单位的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通过随机抽取或抽签的方式随机抽取2名以上检查人员,并负责对检查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指导。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4、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进行公开,并对抽查对象名录库进行动态更新。对抽查事项所涉及的市场主体作为随机抽查对象,通过随机抽取或抽签的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5、各抽查事项的责任科室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定不定期开展随机抽查,具体抽查时间由责任股室自行安排。有关对被投诉举报较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失信等特殊监管对象,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适时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并做好抽查记录,首查完毕后统一归档备案。

6、依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载明的抽查内容及相关要求,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方式进行抽查检查。

7、实现责任可追溯。检查人员开展抽查工作时,现场检查记录和现场照片等证据资料应当作为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备案。检查人员应当在检查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形成检查小结呈报牵头检查事项的责任科室并形成最终报告上报局领导。检查报告检查小结应当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现场检查情况、检查情况的处理意见和建议等事项。责任科室要及时做好检查档案归档并妥善保管。

(三)组织方式

检查人员在执法人员名单录入中随机抽取2-3名组织检查。

(四)抽查时间

20253月至12月31日。

四、工作要求

1、认真填写“双随机”监管记录,完成监管检查工作,并存档备案;

2、要将监督结果通过本单位公示栏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督查检查对象整改落实;

3、要对监管工作进行总结梳理,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寻找对策,提出后续监管思路和意见建议;

4、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遵守工作纪律,依法执政、廉洁执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中卫市各部门网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