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19/2024-00151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4-10-30 16:22:5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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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市管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禁塑、限塑,从我做起”倡议书
各经营单位及广大居民朋友: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治理塑料污染的决策部署,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引导各经营单位及广大居民养成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有效遏制“白色污染”,我们倡议:
一、争当“禁塑行动”的执行者。全县各类市场主体禁止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等塑料制品。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吸管;商场、超市等场所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二、争当“禁塑行动”的示范者。树立环保理念,注重绿色消费。让我们提起“菜篮子”,拎起“纸袋子”,尽量使用环保布袋等非塑制品;使用竹木勺等可重复利用的餐具。培养垃圾分类习惯,不随意堆放、乱扔塑料垃圾。
三、争当“限塑行动”的维护者。从我做起,不乱扔垃圾,有效控制日常生活中产生塑料制品的污染,倡导文明行为,遵守“禁塑”规定,对使用禁止名录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行为进行劝阻和纠正,对环境少一份破坏,多一份关爱。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树立“禁塑”环保理念,承担环保责任,以实际行动推动“禁塑”的实施,共同建设绿色、环保、健康的美丽海原!
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