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1012/2023-02398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3-08-03 09:51: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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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责任部门 |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县分局 |
公示期联系电话:0955-4013140 传真:0955-4013140
通讯地址:宁夏中卫市海原县政府北街 邮编:755299
序号 | 文件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关于《海原县飞越新兴建材有限公司绿色环保水泥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卫环海原分局函 〔2023〕26号 | 2023年8月2日 |
2 | 关于《海原县树台乡卫生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卫环海原分局函 〔2023〕27号 | 2023年8月2日 |
3 | 关于《绿色交通工业化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卫环海原分局函 〔2023〕28号 | 2023年8月2日 |
4 | 关于《海原县三河镇鹭海村经济合作社豆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卫环海原分局函 〔2023〕29号 | 2023年8月2日 |
5 | 关于《海原县天然气利用工程一期(海兴门站)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卫环海原分局函 〔2023〕30号 | 2023年8月2日 |
6 | 关于《新型环保节能保温装饰一体板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卫环海原分局函 〔2023〕32号 | 2023年8月2日 |
附件:1、关于《海原县飞越新兴建材有限公司绿色环保水泥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卫环海原分局函〔2023〕26号;
2、关于《海原县树台乡卫生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卫环海原分局函〔2023〕27号;
3、关于《绿色交通工业化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卫环海原分局函〔2023〕28号;
4、关于《海原县三河镇鹭海村经济合作社豆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卫环海原分局函〔2023〕29号;
5、关于《海原县天然气利用工程一期(海兴门站)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卫环海原分局函〔2023〕30号;
6、关于《新型环保节能保温装饰一体板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卫环海原分局函〔2023〕32号。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