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23/2022-00048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2-10-21 17:49: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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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统计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统计局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及县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决策部署,根据全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必严,使守法守信者畅行天下、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为海原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监管。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落实监管责任,确保统计执法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二)坚持公正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优化统计环境。
(三)坚持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双随机”统计抽查年度工作计划
根据全县相关文件要求,统筹我局各专业统计工作任务,全面详细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做到内部联合抽查,防止单一事项的检查和各自为政的检查,并加大对抽查结果的公示力度,确保实现抽查结果和处理结果的依法公示。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随机抽查的制度机制
根据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双随机”抽查的制度机制,不断提高抽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实现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审核批准、公示发布等环节的制度化、标准化,建立科学严谨规范的统计工作程序。
(三)建立健全“一单两库”
1.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在本部门责任清单基础上,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名称、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2.建立健全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统称“两库”)。严格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谁生成、谁维护”原则,健全统计局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既可以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也可以包括项目、行为等。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包括具有统计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统计监管工作人员。
3.严格实行动态管理。对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四、加大统计抽查、业务培训力度,规范双随机抽查工作流程
(一)积极开展统计联合检查。合法合理确定检查事项,依法依规开展各项检查。按照“双随机”要求,制定并实施抽查方案,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避免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二)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按照市统计局开展全市“双随机”统计执法和数据质量核查工作要求,结合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三)合理选择检查方式。采用实地检查和书面检查等方式。采取实地检查的,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工作证。现场检查结束后,应当如实填写现场检查记录,由检查对象签字或者盖章。每次随机抽查工作结束后要形成抽查情况报告。抽查情况报告包括抽查时间、检查对象数量、抽查内容、抽查情况、处理意见和建议等内容。
(四)做好抽查检查结果公示工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自治区平台进行公示并记于检查对象名下,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档案管理制度,抽查工作结束后,要将监管执法检查记录及相关材料整理归档,按有关规定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实现抽查检查结果各部门间互认,加强抽查检查结果的共享和运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加强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制定抽查工作方案,充实合理调配检查力量,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统计“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统计“双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三)严肃抽查纪律。工作人员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在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违法的工作人员,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附件:1.海原县统计局2022年抽查工作计划
2.海原县统计局抽查工作指引
3.海原县统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4.海原县统计局检查对象名录库
5.海原县统计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附件1 | |||||||||||||||
海原县统计局2022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 |||||||||||||||
序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事项 | 抽查 比例 | 检查对象 | 抽查类型 | 组织抽查单位 | 实施检查单位 | 联合检查 参与单位 | 完成时限 | ||||||
1 | 统计执法检查、 统计数据质量 核查 | 1.调查单位基本情况 2.入、退库调查单位 3.主要数据质量 4.统计基础工作 5.统计违法行为调查 | 100% | 一套表样本调查单位 | 定向 | 海原县统计局 | 海原县统计局 | 2022年 11月 | |||||||
2 | 统计数据 质量核查 | 1.调查单位基本情况 2.主要数据质量 3.统计基础工作 4.统计违法行为调查 | 30% | 非一套表样本调查单位 | 不定向 | 海原县统计局 | 海原县统计局 | 2022年 11月 | |||||||
附件2
海原县统计局抽查工作指引
统计执法检查、统计数据核查及统计违法行为调查
1.是否有拒报、迟报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行为;
2.是否有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统计资料的行为;
3.是否有代填代报、指令报送统计资料的行为;
4.是否有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统计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行为;
5.是否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行为;
6.是否有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数据核查、统计执法检查的行为;
7.是否有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
8.其他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
四、核查方式
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及统计违法行为调查采取专项检查和“双随机”抽查结合的方式,专项检查重点针对统计数据质量核查中,发现问题又拒绝不整改的单位;“双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统计数据质量核查的80%。
三、检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年修订)
第六条第一款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
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在调查统计违法行为或者核查统计数据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发出统计检查查询书,向检查对象查询有关事项;
(二)要求检查对象提供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三)就与检查有关的事项询问有关人员;
(四)进入检查对象的业务场所和统计数据处理信息系统进行检查、核对;
(五)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登记保存检查对象的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六)对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进行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第二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时,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未出示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检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81号)
第四条第二款 地方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及其负责人应当保障统计活动依法进行,不得侵犯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不得非法干预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统计资料,不得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第四条第三款 统计调查对象应当依照统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资料,拒绝、抵制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负责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对有关部门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2017年国家统计局第21号令)
第三条第二款 省级及市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机构在所属统计局或者国家调查队领导下,具体负责指导监督本地区、本系统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对本地区、本系统统计法执行情况的检查和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县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机构或者执法检查人员在所属统计局或者国家调查队领导下,依据法定分工负责本地区、本系统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四)《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管理条例》(2017年修改)
第二条第一款 凡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治区在区外、港澳地区、国外举办的企业事业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条例向统计部门如实提供统计资料,并接受统计部门和统计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
附件3:
海原县统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抽查 项目 | 检查对象 | 检查 方式 | 检查 主体 | 抽查内容 | 抽查依据 | 备注 |
1 | 统计执法检查、统计数据核查及统计违法行调查 | 规模以上工业、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售业和住宿餐业企业、资质以内房地产建筑业、5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海原县 统计局 | 1.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 2.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 3.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 4.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年修订)第六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九条;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81号)第四条; 【部门规章】《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2017年国家统计局第21号令)第三条; 【地方性法规】《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管 理条例》(2017年修改)第二条。 | |
附件4
海原县统计局检查对象名录库
序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单位详细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054601418 | 华电(宁夏)能源有限公司六盘山分公司 | 91640522054601418C |
2 | MA7620XH5 | 宁夏兴欣源工贸有限公司 | 91640522MA7620XH55 |
3 | 684209138 | 宁夏海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16405226842091387 |
4 | 694347534 | 海原县天洁置业有限公司 | 91640522694347534N |
5 | 684201558 | 宁夏李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916405226842015586 |
6 | 585395932 | 海原县振原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916405225853959328 |
7 | MA75WFNX6 | 宁夏海原县正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91640522MA75WFNX60 |
8 | MA76JFT63 | 宁夏深拓新能源有限公司 | 91640522MA76JFT63T |
9 | MA774HG06 | 海原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有限公司 | 91640522MA774HG06R |
10 | MA76D8TG3 | 海原县振兴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91640522MA76D8TG3U |
11 | 788232543 | 海原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916405227882325438 |
12 | 455050960 | 海原县宁原宾馆 | 91640522455050960Q |
13 | 317841457 | 海原县泰丰饭店管理有限公司 | 91640522317841457X |
14 | 321650397 | 华润风电(海原)有限公司 | 91640000321650397Y |
15 | 083539932 | 海原县天洁置业海城有限公司 | 91640522083539932N |
16 | MA75XCNP8 | 海原县天洁置业老城有限公司 | 91640522MA75XCNP82 |
17 | MA761M1A9 | 海原县李先生置业有限公司 | 91640522MA761M1A9B |
18 | MA761MRU8 | 宁夏嘉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640522MA761MRU82 |
19 | 750808850 | 海原县鑫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91640522750808850W |
20 | 774901435 | 宁夏宏兴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1640522774901435G |
21 | MA76D7D59 | 海原县西河阳光饭店有限公司 | 91640522MA76D7D592 |
22 | MA75W3WHX | 海原县星海源商贸有限公司 | 91640522MA75W3WHX6 |
23 | 694311427 | 宁夏中合市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91640522694311427N |
24 | 097578131 | 海原县振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91640522097578131Q |
25 | MA75XDYA8 | 宁夏鑫煜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91640522MA75XDYA89 |
26 | MA76CN310 | 宁夏裕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1640100MA76CN310D |
27 | 585395852 | 宁夏飞龙翔电力有限公司 | 91640522585395852L |
28 | MA76H86WX | 宁夏李先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640522MA76H86WX6 |
29 | 317700806 | 宁夏圣特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 91640522317700806K |
30 | 083520115 | 海原县永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91640522083520115P |
31 | 735982308 | 宁夏丰隆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916405227359823084 |
32 | MA7603HR2 | 宁夏海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640522MA7603HR26 |
33 | MA75WL9T0 | 宁夏鹏程信建筑有限公司 | 91640522MA75WL9T0L |
34 | 22848008X | 海原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9164052222848008XQ |
35 | 228480434 | 宁夏海原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91640522228480434W |
36 | 694334135 | 海原县正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 | 91640522694334135M |
37 | MA772MKR5 | 宁夏森博塞尔实业有限公司 | 91640522MA772MKR5Y |
38 | MA76NU619 | 宁夏中车新能源有限公司 | 91640522MA76NU619C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所在 单位 | 部门 | 职务 | 执法 证号 | 发证机关 | 执法类别/业务专长 | 负责人 | 备注 |
1 | 田进虎 | 男 | 海原县 统计局 | 海原县统计局 | 局长 | 52320031161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统计执法 | 田进虎 | |
2 | 马会珍 | 女 | 海原县 统计局 | 海原县统计局 | 副局长 | 52320031162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统计执法 | 田进虎 | |
3 | 李学贵 | 男 | 海原县 统计局 | 海原县统计局 | 四级主任科员 | 52320031163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统计执法 | 田进虎 | |
4 | 杨正敏 | 男 | 海原县 统计局 | 海原县统计局 | 工作 人员 | 52320031164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统计执法 | 田进虎 | |
5 | 杨敏霞 | 女 | 海原县 统计局 | 海原县统计局 | 工作 人员 | 52320031167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统计执法 | 田进虎 | |
6 | 党丽虹 | 女 | 海原县 统计局 | 海原县统计局 | 工作 人员 | 52320031165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统计执法 | 田进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