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20/2022-00008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2-03-21 10:50:5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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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文广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文广局 |
2022年海原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双随机一公开”
工作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推进综合执法,构建文化市场信用体系,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创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模式,规范我县文化市场监管工作,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促进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公平公正,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通过在全县文化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切实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着力提升监管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逐步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检查随机抽查制度,切实解决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检查随意性和不到位等问题,为文化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统一使用自治区级监管平台。根据工作要求,对文化市场监管领域开展双随机抽查和部门联合抽查,统一应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并纳入“互联网+监管”系统运行实现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接,为抽查检查、结果统一集中公示和综合运用提供技术支撑。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双随机抽查的规范性、专业化水平,畅通数据归集路径,实现全过程留痕,确保文化市场各类抽查、检查结果及时有效归集至市场主体名下。
(二)规范抽查事项清单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认真梳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职责基础上,逐项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同时,将结合2022年度工作重点和执法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三)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根据检查要求,对我县区域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文艺表演团体、文化娱乐场所、印刷企业、出版物经营单位、旅行社、文物保护单位、广播电视、艺术品市场、电影放映场所等被检查对象,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四)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检查要求,全局执法人员作为随机抽查的主体,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开展随机抽查工作。目前,已将5名执法人员列入名录库。名录库内容根据单位人员变动情况进行动态更新。执法检查人员应当具有行政执法资格,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列入名录库。
(五)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结合事中事后监管特点,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的实施细则,规范随机抽查程序,明确抽查的目的、依据、主体、对象、内容及抽查规则、比例频次、抽查方式、工作要求等。
(六)依法公开抽查信息。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由检查人员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宁夏回族自治区)及时向社会公示。对抽查依据、抽查对象、抽查事项、抽查方式、抽查程序和抽查结果进行全流程公开(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注重随机抽查结果应用,建立健全文化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文化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增强文化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为加强对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海原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协调“双随机、一公开” 工作。
(二)强化任务落实。各有关单位、股室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开展随机抽查,全面落实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认真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注重宣传培训。切实加强“双随机”抽查工作宣传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事项清单,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检查人员的培训力度,转变执法理念,及时总结交流“双随机”抽查工作经验,探索完善“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检查的水平和能力。
附:海原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 周玉宁
副组长: 田志鹏 张 荣
成 员: 张 栋 葛亚文 李玉贵 李晓梅
附件1
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部门联合)
填报单位:海原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序号 | 抽查 项目 | 抽查内容 | 抽查比例 | 抽查方式 | 抽查范围 | 抽查实 施时间 | 实施联查 牵头单位 | 实施联查 参与单位 |
1 | 网吧、歌舞娱乐场所 | 经营场所内消防器材是否完好及自查自纠工作。 | 3% | 现场检查 | 海原县境内 | 2022年01月-2022年03月 | 海原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 县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 |
2 | 书店、文具店、民族用品店、打字复印店 | 是否擅自从事出版物经营。 | 3% | 现场检查 | 海原县境内 | 2022年04月-2022年11月 | 海原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3 | 网吧、歌舞娱乐场所 | 是否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是否有违禁歌曲。 | 3% | 现场检查 | 海原县境内 | 2022年06月-2022年10月 | 海原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 |
4 | 景区、旅行社、星级宾馆 | 景区、旅行社、星级宾馆安全生产和日常管理工作
| 3% | 现场检查 | 海原县境内 | 2022年09月-2022年10月 | 海原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 |
备注:部门联合计划实施抽查参与单位填写政府部门名称。
附件2
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部门内部)
填报单位:海原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序号 | 抽查 项目 | 抽查内容 | 抽查比例 | 抽查方式 | 抽查范围 | 抽查实 施时间 | 组织抽 查单位 | 实施抽 查单位 |
1 | 网吧、歌舞娱乐场所 | 是否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是否有违禁歌曲。 | 3% | 现场检查 | 海原县境内 | 2022年01月-2022年10月 | 海原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 海原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
2 | 出版物、印刷业经营场所 | 日常经营是否符合规范。 | 3% | 现场检查 | 海原县境内 | 2022年04月-2022年11月 | 海原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 海原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
3 | 景区、旅行社、星级宾馆 | 日常经营是否符合规范。 | 3% | 现场检查 | 海原县境内 | 2022年04月-2022年11月 | 海原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 海原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
备注:组织抽查单位和实施抽查单位可以是同一单位,实施抽查单位也可以是下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