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1012/2021-01154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1-08-24 14:45: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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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责任部门 |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县分局 |
联系电话:0955-4013140
序号 | 文件名称 | 审批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海原县星昕煤炭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清洁煤配送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卫环海原分局函〔2021〕44号 | 2021年8月24日 |
2 | 关于《海原县中医医院移动PCR方舱实验室(非转基因)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卫环海原分局函〔2021〕45号 | 2021年8月24日 |
3 | 关于《海原县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净化人工湿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卫环海原分局函〔2021〕46号 | 2021年8月24日 |
附件:1.关于《海原县星昕煤炭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清洁煤配送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卫环海原分局函〔2021〕44号.pdf;
2.关于《海原县中医医院移动PCR方舱实验室(非转基因)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批复--卫环海原分局函〔2021〕45号.pdf;
3.关于《海原县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净化人工湿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卫环海原分局函〔2021〕4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