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海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登录个人中心 无障碍阅读 长者版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新闻中心 网上办事 政民互动 走进海原
双随机一公开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双随机一公开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县分局2021年8月24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索引号 640501012/2021-01153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8-24 14:42: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县分局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县分局2021年8月24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25日至2021年8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公示期联系电话:0955-4013140

传真:0955-4013140

通讯地址:宁夏中卫市海原县政府北街

邮编:755299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县分局2021年8月24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夏华邦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清洁煤配送中心

海原县李俊乡

宁夏华邦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宁夏宁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海原县李俊乡李俊村上街自然村,企业租赁穆贵宝的闲置农业土地,占地面积5786m2,总建筑面积1270m2,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栋全封闭储煤库,同时建设防尘、喷淋、通风换气等设施,对道路、场地进行硬化、配备供电、上下水等设施。项目建成后清洁煤最大销售量为10000吨,储煤库最大储存量为3000吨。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6万元,占总投资的14.4%。

(一)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储煤库粉尘。本项目设置全封闭式储煤库,通过屋顶喷淋设施洒水抑尘、车辆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台等措施处理后,废气排放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要求。

(二)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全封闭储煤库内喷淋洒水降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清洁块煤运输车辆轮胎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盥洗污水用于泼洒抑尘,生活区设置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绿化肥料。

(三)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装载机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以及运输车辆进出产生的交通噪声。通过在厂区进出口设置减速、禁鸣标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以及加强车辆管理等综合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外1米处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冲洗车辆轮胎时产生的煤泥和生活垃圾。煤泥经沉淀池沉淀,再经晾晒干燥后掺入煤炭中售于客户;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中卫市各部门网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