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02/2021-00037 | 文号 | 海发改发〔2021〕17号 | 生成日期 | 2021-01-25 17:2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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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发改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发改局 |
县公安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海原县公安局贾塘派出所迁建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海公发〔2021〕8号)文件及附件收悉。近日,我局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对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海原县公安局贾塘派出所迁建项目初步设计》(项目代码:2020- 640522-92-01-013481)进行了审查,根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及修复方案。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341国道以北,贾塘乡政府以西,距贾塘乡政府533米,距原有贾塘派出所990米。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新建框架结构业务用房一栋,面积为960.0平方米,新建砖混结构附属用房一栋,384.6平方米。主要包括:结构建筑,配套室外给水,排水、电气工程等。
三、业务用房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中提出业务用房设计方案及功能布局设置等。
1.建筑结构:建筑面积960平方米,为二层框架结构,建筑基底面积为480平方米,高8.5米。抗震设防烈度为八度,耐火等级为二级。外墙为250厚加气混凝土砌块,保温材料为70厚A2级无机改性聚苯乙烯板,外立面喷涂蓝色、白色真石漆。地面采用800×800防滑地面砖。屋顶为坡屋面挂蓝灰色陶瓷瓦,屋面防水等级II级。门均采用钢制保温防盗门,窗为70系列断桥铝合金中空玻璃内平开窗,外窗设不锈钢防盗网。内墙为乳胶漆墙面,卫生间、洗衣房及盥洗室内墙粘贴釉面砖。
2.给排水:室内采用S4级PP-R给水管,公称压力1.6兆帕,热熔连接。室外采用HDPE排水管道,热熔连接,生活污水排至化粪池,预处理后直接排至乡镇污水管网。
3.采暖通风:采暖热源由锅炉房供给,散热器型号为GG3067钢制散热器。除卫生间采用吸顶通风器机械排风外,其余为自然通风、排烟。
4.电气:供电电源由箱变供给三相四线380V/220V低压电源,1路照明进线。
四、附属用房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中提出附属用房设计方案及功能布局设置等。
1.建筑结构:建筑面积384.6平方米,为一层砖混结构,高3.6米,抗震设防烈度为八度。外墙为360厚多孔砖砌筑,内墙为240厚多孔砖砌筑。外墙保温材料为60厚B2级EPS聚苯保温板。地面采用800×800防滑地面砖,锅炉房为细石混凝土地面。屋面防水等级II级。门均采用钢制保温防盗门,窗为70系列断桥铝合金中空玻璃内平开窗,外窗设不锈钢防盗网。内墙为乳胶漆墙面。
2.给排水:设备间设置4立方米生活水箱和变频加压供水设备。室内采用S4级PP-R给水管,公称压力1.6兆帕,热熔连接。室外采用HDPE排水管道,热熔连接,生活污水排至化粪池,预处理后直接排至乡镇污水管网。
3.采暖通风:采暖热源由锅炉房供给,散热器型号为GG3067钢制散热器。除卫生间采用吸顶通风器机械排风外,其余为自然通风、排烟。
4.电气:供电电源由附近变电所低压配电柜供给三相四线380V/220V低压电源,1路照明进线。。
五、室外工程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中提出室外工程设计方案及功能布局设置等。
1.建筑结构:室外采用200厚C25混凝土硬化,停车位采用草坪砖铺装,围墙长130米,为钢栅栏围墙。
2.给排水:采用PE100级室外给水管,公称压力1.6兆帕,热熔连接。绿化给水采用给水栓加橡胶软管人工浇灌。排水体制为雨污合流制,通过院内排水管网收集至化粪池,采用SN8.0 HDPE双壁波纹管。化粪池采用20立方米玻璃钢成品化粪池。
3.电气:引至建筑的电源采用电缆直埋敷设。照明路灯采用60瓦单头太阳能路灯,高6米。
六、消防。原则同意设计提出的消防措施。
七、环保、节能。原则同意设计提出的环境保护和节能措施。
八、招标形式。根据国家、自治区招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原则同意设计提出的招标方案,项目设计、监理自主选定,施工进公开招标。
九、工期安排。2021年4月-11月。
八、概算。经审定本项目总概算686.45万元:其中:工程费630.12万元,其他费用51.76万元,预备费4.57万元。(详见总概算表)。资金筹措:除中央补助资金外,为县自筹资金。
请严格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进一步细化建设目标,防止超概算发生。通过招投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相关规定,落实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附件:投资概算汇总表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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