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02/2020-00398 | 文号 | 海发改发〔2020〕446号 | 生成日期 | 2020-10-26 11:25: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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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发改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发改局 |
甘盐池扶贫开发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报送海原县甘盐池管委会南山移民点排洪渠、文化活动场地维修项目建设方案的报告》(海甘管发〔2020〕7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的性质
新建
二、项目建设地点
甘盐池管委会盐池村南山自然村。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排洪渠项目。新建混凝土排洪沟380米,结构尺寸为:其中2m*1.5m*1m(顶宽*底宽*深度)的排洪沟340米;1m*0.8m*0.6m(顶宽*底宽*深度)的排洪沟40米;集水池2m*3m*2m(长*宽*深度)4个;草坪砖100多平方米。
(二)文化活动场地办公用房和维修项目。对办公用房屋面进行翻修,拆除原来木结构屋顶,新做屋顶木质结构屋面210m2;维修更换办公用房照明灯具8盏及4m2国标铜芯线230米;活动场地混凝土硬化600平方米,采用20厘米C25混凝土面层+10厘米厚砂砾石垫层;绿化栽植落叶松 20 株;金叶榆25枝。
四、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45.34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债用于非整合项目结余资金。
五、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期限为1个月。由甘盐池扶贫开发管理委员会组建项目法人,要按照项目“四制”管理要求进行管理。积极推行项目“公示制”,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依据项目批复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工程建成后,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项目代码:2020-640522-78-01-01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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