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海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登录个人中心 无障碍阅读 长者版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新闻中心 网上办事 政民互动 走进海原
双随机一公开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双随机一公开

关于清水河海原段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引号 640522002/2020-00386 文号 海发改发〔2020〕435号 生成日期 2020-10-13 17:35: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发改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发改局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上报清水河海原段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海自然资发〔2020〕29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清水河海原段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该工程的主要任务是在七营镇盘河村、高崖乡红古村、草场村对废弃矿区进行整治,恢复原有土地地类为主,结合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辅助工程建设,修复生态环境及增加耕地为目标,提高项目区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建设规模304.56公顷,整治土地及恢复耕地285.15公顷,其中原有耕地整理45.58公顷;改善及扩灌水浇地93.4公顷;新增耕地面积146.17公顷。

主要建设内容为:

废弃矿区土地平整恢复耕地面积285.15公顷;新建UD40渠道4058.00 米;新建田间砂石道路7条3617.09米;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二、按照2020年第三季度价格水平,工程估算总投资3747万元。工程建设资金通过争取自治区地方债券资金和地方配套解决。

三、同意由县自然资源局组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前期工作、建设及运营管理。项目法人要严格执行有关生态修复及国土整治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制管理。依法依规做好招投标工作。

四、在初步设计阶段,要按照审查意见提出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结合地形,进一步论证优化工程设计方案,确保工程建设安全和效益发挥。

2、复核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方案,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3、结合周边土地利用情况,进一步确定治理后的土地类别。

五、请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工程方案,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按程序审批。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项目代码:2020-640522-77-01-01151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中卫市各部门网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