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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双公示”实地评估迎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640522002/2020-00315 文号 海发改发〔2020〕388号 生成日期 2020-08-26 15:45: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发改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发改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甘盐池管委会、海城街道办,县直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中卫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双公示”实地评估迎检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对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双公示”工作数据补充完善,并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附件:《关于做好“双公示”实地评估迎检工作的通知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双公示”实地评估迎检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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