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2/2020-00315 | 文号 | 海发改发〔2020〕388号 | 生成日期 | 2020-08-26 15: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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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发改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发改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甘盐池管委会、海城街道办,县直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中卫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双公示”实地评估迎检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对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双公示”工作数据补充完善,并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附件:《关于做好“双公示”实地评估迎检工作的通知》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