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02/2020-00297 | 文号 | 海发改发〔2020〕352号 | 生成日期 | 2020-07-24 09: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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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发改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发改局 |
海城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批复海原县海城镇山门村2020年巷道硬化项目的函》(海城政发〔2020〕138号)收悉,根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政策性移民后续扶持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海扶组发〔2020〕25号)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的性质
新建
二、项目建设地点
海城镇山门村。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混凝土硬化道路1300米,路基宽4.5米,路面宽3.5米,采用18厘米C25混凝土面层+20厘米厚砂砾石垫层。
四、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5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1.87万元,其他费用3.13万元。资金来源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发展资金。
五、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期限为1个月,由海城镇人民政府组建项目法人,要按照项目“四制”管理要求进行管理。积极推行项目“公示制”,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依据项目批复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工程建成后,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项目代码:2020-640522-92-01-008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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