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02/2020-00026 | 文号 | 海发改发〔2020〕9号 | 生成日期 | 2020-01-13 14: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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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发改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发改局 |
县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2020年海原县碱泉口至浪塘农村公路改建工程建设方案批复的函》(海交发〔2020〕4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为完善村组公路及路网结构,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经研究,同意实施碱泉口至浪塘农村公路改建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树台乡(具体依据规划部门统一规划执行)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改建公路长7.8公里。路线起点位于碱泉口,与碱泉口至种田公路“T”型交叉,终点止于浪塘村,与浪塘村道顺接,路线大体呈北南偏东走向,路基宽6.5米,路面宽5.0米。
三、主要技术标准
项目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20公里/小时,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层为:18厘米水泥混凝土路面+20厘米砂砾垫层。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
四、投资概算及资源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66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572万元,其它费用94万元,资金来源:交通厅补助资金。
五、工期安排
建设工期2020年1月至2020年9月。
六、项目管理:请你局严格按照《海原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海政办规发〔2018〕4号)规定,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月13日
(项目代码:2020-640522-54-01-00029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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