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02/2020-00023 | 文号 | 海发改发〔2020〕5号 | 生成日期 | 2020-01-08 14: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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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发改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发改局 |
县公安局:
你单位《关于海原县新区侦察指挥中心一号楼维修装修建设方案批复的函》(海公发〔2019〕163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为解决目前办公条件制约,充分利用现有闲置办公楼,经研究,同意实施新区侦察指挥中心一号楼维修装修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三河镇(具体依据规划部门统一规划执行)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对现有侦察指挥中心一号楼进行维修装修。包括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400×400集成吊顶、铝塑板吊顶、吸顶灯等顶棚工程1510平方米;瓷砖、地脚线破损修补2项;乳胶漆墙面5421平方米;背景墙24平方米、文化墙设计、楼内、展厅、发光字等广告设计;洗手间改造工程、门厅工程;门66套、窗帘641米及水电暖改造等。
三、投资概算及资源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61万元。资金来源:县财政统筹。
四、工期安排
建设工期2020年3月至5月。
五、项目管理:请你局严格按照《海原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海政办规发〔2018〕4号)规定,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月8日
(项目代码:2020-640522-92-01-00002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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