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02/2019-00174 | 文号 | 海发改发〔2019〕210号 | 生成日期 | 2019-05-17 15: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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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发改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发改局 |
县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2019年海城镇村组硬化路项目建设方案批复的函》(海交发〔2019〕148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海原县2019年交通运输脱贫攻坚行动方案》(海脱贫发〔2019〕23号)文件要求,按照县委、政府统一部署,为完善贫困村基础,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对海城镇村组路进行硬化。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武塬村、堡子村。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武塬村村组硬化路长8.3公里,堡子村村组硬化路长1.705公里。
三、主要技术标准
村组硬化路按照乡村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15公里∕小时,路基宽5.0米,路面宽3.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层为:18厘米水泥混凝土路面+15/20厘米砂砾垫层。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
三、工期安排
建设工期为2019年5月至2019年9月。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696万元。其中,武塬村村组硬化路概算投资541万元,堡子村村组硬化路概算投资155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扶贫资金。
六、项目管理:请你局严格按照《海原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海政办规发〔2018〕4号)规定,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5月17日
(项目代码:2019-640522-54-01-00417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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