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02/2019-00030 | 文号 | 海发改发〔2019〕63号 | 生成日期 | 2019-02-20 14: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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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发改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发改局 |
海发改发〔2019〕63号
县交通运输局:
现将中卫市发改委《关于海原县李旺镇小中嘴至七队、团庄一队至十一队及马堡一队至四队农村公路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卫发改发〔2019〕2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为进一步完善海原县农村公路及路网结构,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大扶贫攻坚力度,加快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进程,经研究,同意你局实施海原县李旺镇小中嘴至七队、团庄一队至十一队及马堡一队至四队农村公路项目(项目代码:2019-640522-54-01-000884),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位于李旺镇、七营镇(具体建设地点依据规划部门统一规划执行)。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改建李旺镇小中嘴至七队农村公路全长4.476千米,其中主线长3.407千米,路基宽6.5米,路面宽5米,支线1长0.621千米,支线2长0.072千米,支线3长0.2千米,支线4长0.176千米,路基宽6米,路面宽5米;改建李旺镇团庄一队至十一队农村公路全长4.304千米,其中主线长1.346千米,支线长2.958千米,路基宽6米,路面宽5米;改建马堡一队至四队农村公路全长5.635千米,其中主线长2.332千米,支线1长0.506千米,支线2长0.578千米,支线3长0.535千米,支线4长1.684千米,路基宽6.5米,路面宽5米。均按四级公路标准设计建设,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结构。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1381万元,其中:李旺镇小中嘴至七队农村公路投资427万元,李旺镇团庄一队至十一队农村公路投资481万元,马堡一队至四队农村公路投资473万元。资金来源于自治区交通厅补助资金及自筹。
四、工程招标:工程施工必须公开招标,委托有资质的代理机构组织。整个项目招投标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五、项目管理:请你局严格按照《海原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海政办规发〔2018〕4号)规定,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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