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02/2019-00029 | 文号 | 海发改发〔2019〕62号 | 生成日期 | 2019-02-20 14: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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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发改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发改局 |
海发改发〔2019〕62号
县交通运输局:
现将中卫市发改委《关于海原县李俊乡拐洼至石岘子农村公路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卫发改发〔2019〕2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为进一步完善海原县农村公路及路网结构,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大扶贫攻坚力度,加快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进程,经研究,同意你局实施海原县李俊乡拐洼至石岘子农村公路项目(项目代码:2019-640522-54-01-000880),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位于李俊乡(具体建设地点依据规划部门统一规划执行)。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改建拐洼至石岘子农村公路全长10.331千米。路基宽6.5米,路面宽5米,按四级公路标准设计建设,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结构。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946万元,资金来源于自治区交通厅补助资金及自筹。
四、工程招标:工程施工必须公开招标,委托有资质的代理机构组织。整个项目招投标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五、项目管理:请你局严格按照《海原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海政办规发〔2018〕4号)规定,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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