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02/2019-00022 | 文号 | 海发改发〔2019〕41号 | 生成日期 | 2019-01-28 10: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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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发改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发改局 |
海发改发〔2019〕41号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海原县2019年城区集中供热4#供热站二期工程建设方案申请批复的函》(海建函〔2019〕1号)收悉。为保障和改善居民生活条件,节约能源,改善城市环境。经研究,同意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海原县城(具体依据建设部门统一规划执行)。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1、锅炉房热力工艺:46MW(65t)链条热水炉(配省煤器等)1台;132KW鼓风机(配65t链条热水炉)1台;560KW引风机(配65t链条热水炉)1台;75KW锅炉循环泵(配65t炉)2台;布袋除尘器(配65t炉、含空压机)1套;脱硫塔(配65t炉)1套;65t炉尿素输送泵模块等脱销全套1套;出渣机(ZBC-1200重链延长14.97m)1套;平皮带输送机(B800延长16.5m)1套;煤仓(95m³钢制、配65t炉)1套;45KW脱硫用灰水循环泵2台;设备及管道安装。
2、分布式循环泵输配热源自控:46MW锅炉燃烧自控软硬件1套;热源自控公用部分软硬件1套;设备及其线缆安装。
配电系统:1000KWA干式变压器1台;高压开关柜2台;低压开关柜4台;鼓、引风机软启动柜2台;循环泵起软动柜1台;鼓、引风机变频柜2台;循环泵变频柜1台;设备及其线缆安装。
土建工程:46MW(65t)链条炉基础(单层布置)1座,炉布袋除尘器基础1座,炉脱硝塔基础1座,炉鼓、引风机基础及风道1套,其它小型设备基础。
三、工期安排
建设工期为2019年3月至9月。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457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用1267万元,其他费用190万元。资金来源:自治区补助及自筹。
五、项目管理
请你局按照《海原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海政办规发〔2018〕4号)规定,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项目代码:2019-640522-44-01-00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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