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19/2026-00015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6-02-14 11:37:4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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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市管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岁末寒冬年味浓,安全监管不停步。新春佳节临近,为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有效防范化解节日期间市场安全风险,连日来,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全面开展春节前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专项检查,以严标准、硬举措、实作风,为全县人民欢度平安祥和新春筑牢坚实安全屏障。

精准发力,织密重点场所“防护网”。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策,以零售药店、基层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化妆品经营店、商超美妆专区为重点检查对象,紧盯感冒退热、止咳化痰、慢性病常用药、中药饮片、医用口罩、体温计、无菌注射器、血糖仪、儿童化妆品、祛斑美白类化妆品等节日热销和高风险产品,开展全覆盖、无死角排查。重点核查经营资质是否合法、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是否落实、购销台账是否规范、储存养护条件是否达标、处方药是否凭处方销售、执业药师是否在岗履职、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备案凭证是否齐全有效,严厉打击销售过期失效、假冒伪劣产品及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监管为民,践行执法服务“暖初心”。始终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执法与普法结合,在严格检查的同时,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和现场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陈列摆放不规范、温湿度记录不全、制度落实不到位等轻微问题,现场督促立行立改;对需要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要求、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风险隐患动态清零。执法人员现场宣讲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使用知识,引导经营主体强化安全意识、严守行业规范、主动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提升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水平。

实效凸显,守牢节日市场“安全关”。此次专项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6人次,检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50家,现场排查整改安全隐患28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拟立案查处10起。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全县药械妆市场经营秩序,压实了经营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有效净化了节日消费环境。
下一步,海原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节日期间巡查力度,保持高压监管态势,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制度,快速处置各类安全诉求和风险隐患,全力保障全县人民度过一个安全、健康、祥和的新春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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