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19/2025-00060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5-02-24 11:26: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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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市管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为持续推进“校园餐”专项整治行动,全力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县市场监管局会同财政局、卫健局、公安局、教体局等部门,深入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开展春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全面加强新学期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在校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突出重点,全面排查。各部门联动,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现场反馈等方式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证照信息、原材料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食材贮存、加工制作、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管理培训、食品留样、食品添加剂使用、环境卫生、病媒生物防制、应急处置、“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落实和“互联网+明厨亮灶”运行情况等关键环节,做到无死角、无遗漏。

二是发现问题,立行立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给予指导,并提出了具体的整改建议,要求相关责任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要求各学校食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大力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通过召开食品安全专项培训会、现场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抽考等形式,结合案例向广大师生讲解校园食品安全重要性,持续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截至目前共检查学校食堂32家,督促整改“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风险隐患排查不全面、进货查验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98个,拟立案查处学校食堂1家。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紧密结合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要求,巩固提升“校园餐”治理成果,持续保持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防、严控、严管的高压态势,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切实预防校园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饮食环境,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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