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19/2024-00107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4-07-05 11:0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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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市管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消费提示:夏季食品安全
夏季天气炎热,食物容易腐败变质,为了保障您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海原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是选购食品要到证照齐全、卫生规范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市场购买。购买预包装食品时要注意查看标签标识,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的产品。选购保健食品认准蓝帽子标识。购买食用农产品时,注意观察是否新鲜,有无腐败变质,有无破损异味,不要采购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的肉类和来源不明的畜禽肉。谨慎购买路边摊贩出售的自制熟食、凉拌菜、烧烤食品等。
二是对于需要冷藏或冷冻的生鲜食品,购买后应避免在室温下长时间暴露导致腐败变质,尽快置于冰箱贮存(冷藏温度应在0℃~8℃、冷冻温度宜低于-12℃),并尽量做到分隔或者独立包装,避免交叉污染。即开即食食品开启后应妥善贮存并尽快食用,不宜久存。烹调好的食物在室温存放下不要超过2小时,食用冷藏后的剩饭、剩菜前应确认食品无腐败变质并经再次彻底加热后方可食用。食用油应在避光阴凉条件下贮存。
三是食物制作过程要注意清洁卫生,做到成品、半成品和原料分开,生熟分开、荤素分开。制作前确认食材新鲜,没有变质。食材要洗净,刀具、案板和餐具要做到生熟分开。加热烹制过程要做到烧熟煮透。凉菜要现做现吃。
四是外出就餐时应选择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选择冷食类、生食类、裱花蛋糕等高风险食品时注意查看是否取得相关经营项目。广大消费者在大饱口福时,也要节制有度,避免饮食过量、冷热不和,引起肠胃不适。聚餐时,提倡使用公勺公筷,讲究文明饮食,根据用餐人数合理点餐,自觉抵制舌尖上的浪费,主动践行“光盘行动”,营造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的社会风尚。
五是对于网上订餐的消费者,尽量选择“距离近、证照齐、卫生好、信誉高”的餐饮单位订餐,尽量缩短食品运送时间,收到餐食后,要检查食安封签是否完整、包装是否完整、是否有被开启的痕迹、餐食是否被污染等,并及时加工或食用,勿长时间存放。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食品和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六是在食品经营场所消费时,要主动索取消费票据等有关凭证,并妥善保存。一旦发生消费纠纷要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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